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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龙力: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20-003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4.1的规定,可能导致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的风险因素有以下三点:

    (一)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
市规则》14.1.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负值;
    (二)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
市规则》14.1.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
市规则》14.1.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情况
    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
两个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暂停上市,根据《上
市规则》14.4.1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9年度)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
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

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
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负值;
    (三)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

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

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五)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

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
市规则》第14.1.1条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
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七)公司股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
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三百万股;
    (八)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
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九)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不

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1000
人;
    (十)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十一)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十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三次公开谴责;
       (十三) 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十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十五)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