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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电瓷: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1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133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示。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00 时,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 D 港辽
河东路 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窦刚先
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19 日—2017 年 12 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20,428,65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9.55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0,060,15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9.4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68,500 股, 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904%。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85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1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90,0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12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68,5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04%。
    3. 部分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同意 120,389,554 股,占出席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75%;反对 29,900 股,占出席公
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48%;弃权 9,200 股,占出席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76%。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55%;反对 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828%;弃权 9,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7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