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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公教育: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7-06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19-05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7 月 21 日—2019 年 7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
始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15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9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23 号汉华世纪大厦 B 座中公教育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7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
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传真、
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30—17:3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23 号汉华世纪大厦 B 座中公教育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23 号汉华世纪大厦 B 座
       联系邮箱:ir@offcn.com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3433677
       联系人:顾盼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六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7

     2、投票简称:“中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15:00 时,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陆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
  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
  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9 年     月    日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