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的相关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议材料后,我
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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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 佟岩 张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