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2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7-09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克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章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3,844,784,798.45          1,362,111,342.78        43,243,259,982.75                    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881,498,263.19         -6,277,803,496.09        15,480,476,664.65                    9.05%
(元)

                                                                                                                         年初至报
                                                                       本报告期
                                                                                                                         告期末比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告期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5,503,161,                4,495,508,               13,840,525 19,908,097 12,007,01
营业收入(元)                               271,341.80                  22.41%                                            15.27%
                                   408.40                    021.99                   ,258.41          .13    7,25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5,897,31 -21,391,88 743,209,78                   1,414,925, -1,040,253 1,184,659,
                                                                        -25.20%                                            19.44%
(元)                                9.69         0.91        9.00                   921.26       ,434.35      75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67,933,20 -23,944,74 -24,038,34                      1,418,854, -189,809,1 -189,902,7
                                                                       2,462.61%                                          847.1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55         2.09        2.09                   462.97        73.54        73.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8,026, -20,697,18 1,126,371,                   2,449,939, -95,965,98 3,586,910,
                                                                         44.54%                                           -31.70%
(元)                             031.67          0.98      126.47                   970.00         9.40       410.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06        0.23     -26.09%          0.43        -2.78        0.36     19.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06        0.23     -26.09%          0.43        -2.78        0.36     19.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5%       不适用       8.18%      -59.05%        8.74%       不适用      13.22%     -33.8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533.33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105,396.78 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



                                                                                                                                    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202,704.04
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023,336.98

减:所得税影响额                                                            824,324.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401,514.59

合计                                                                      -3,928,541.7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17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省国信资产
管理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75.61%     2,459,854,790     2,448,419,257
司

江苏舜天国际集
                    国有法人               5.16%       167,889,569       167,889,569
团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5%        92,874,289                  0
限公司

江苏舜天国际集
团机械进出口有 国有法人                    2.38%        77,494,156        77,494,156
限公司

江苏舜天船舶股
份有限公司破产
                    其他                   1.78%        58,027,219                  0
企业财产处置专
用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4%        33,681,925                  0



                                                                                                                        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6%       27,900,026              0
限公司

江苏舜天资产经
                    国有法人                  0.63%       20,390,244     20,390,244
营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租赁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9%       19,060,300              0
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4%       17,657,633              0
江苏省分行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2,874,289 人民币普通股          92,874,289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58,027,219 人民币普通股          58,027,219
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681,925 人民币普通股          33,681,925
南京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900,026 人民币普通股          27,900,026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19,060,3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60,300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17,657,633 人民币普通股          17,657,63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
                                                                         13,975,953 人民币普通股          13,975,953
行

王军民                                                                   12,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5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2,543,780 人民币普通股          12,543,780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
                                                                          11,435,533 人民币普通股         11,435,533
司

                                     1.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江苏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江
说明                                 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除上述情况以
                                     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0 万元(含),拟发行股

票不超过 650,629,064 股(含 650,629,064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增资江苏信托补充净资本。

    2017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079 号),中国证监会对公

司提交的《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

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7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79 号),于2017年9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的回复。

2、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详见下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7-045】关于子公司执行异议进展公
射阳港发电作为协助执行人被开封市中                                       告
级人民法院裁定赔偿申请执行人 500 万 2017 年 04 月 07 日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
元,射阳港发电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32
                                                                         58326?announceTime=2017-04-07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南                                       【2017-055】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京东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向武汉海 2017 年 04 月 20 日                   4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事法院提起诉讼,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3



                                                                                                                      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限公司和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为                                      333395?announceTime=2017-04-20
被告。

                                                                        【2017-025】仲裁进展公告
SE Shipping Lines Pte. Ltd.就 1 艘 31200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
吨多用途船的租售业务与顺高船务发生 2017 年 03 月 03 日
                                                                        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31
争议,提起仲裁。
                                                                        26530?announceTime=2017-03-03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就与珍宝航运
                                                                        【2015-237】仲裁事项的公告
有限公司合作建造的 2 艘 64000 吨散货
                                  2015 年 09 月 26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
船(船体号: SAM14017B、SAM14018B)
                                                                        09-26/1201640593.PDF
项下争议指定仲裁员,并明确仲裁请求。

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获悉珍宝航运
就与公司合作建造的 2 艘 64000 吨散货                                    【2015-295】仲裁事项的公告
船(船体号:SAM13009B、SAM13010B)2015 年 11 月 17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
项下质保事项指定仲裁员,并明确了仲                                      11-17/1201775052.PDF
裁请求。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就与珍宝航运
                                                                        【2015-305】仲裁事项的公告
合作建造的 2 艘 64000 吨散货船(船体
                                           2015 年 11 月 26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
号: SAM14019B、SAM14020B)项下争
                                                                        11-26/1201788488.PDF
议指定仲裁员,并明确了仲裁请求。

华泓船务就与公司、第三人华海重工的
                                                                        【2017-023】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
船舶买卖合同纠纷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
                                                                        告
诉讼,要求公司向华泓船务支付购船款
                                           2017 年 03 月 02 日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
3,425 万元及逾期支付利息。截止到目
                                                                        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31
前,二审判决已生效,正处于执行阶段,
                                                                        22197?announceTime=2017-03-02
尚在协商执行和解。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就与珍宝航运有
限公司珍宝航运合作建造的 1 艘 64000                                     【2015-321】仲裁事项的公告
吨散货船(船体号: SAM14023B)项下争 2015 年 12 月 09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
议,通知船东指定仲裁员并明确了仲裁                                      12-09/1201820327.PDF
请求。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就与珍宝航运合
                                                                        【2016-034】仲裁事项的公告
作建造的 2 艘 64000 吨散货船(船体号:
                                      2016 年 02 月 05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SAM14021B、SAM14022B)项下争议指
                                                                        02-05/1201972302.PDF
定仲裁员,并明确了仲裁请求。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就与珍宝航运合
作建造的 1 艘 64000 吨散货船(船体号:
SAM14023B)项下争议指定仲裁员,请                                       【2016-087】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求裁决船东是否有权根据合同条款取消 2016 年 04 月 12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合同及请求裁决公司是否应当返还合同                                      04-12/1202168487.PDF
项下预付款,从而船东是否有权向银行
索赔。




                                                                                                                     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叶雄宏就与公司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叶                                       【2016-127】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雄宏在"闽光 6"轮工作期间所欠                2016 年 05 月 13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128610.16 元的工资债权对该轮具有船舶                                     05-13/1202318465.PDF
优先权。

公司就与珍宝航运合作建造的 2 艘 64000
                                                                         【2016-212】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吨散货船(船体号:AM14027B、
                                            2016 年 09 月 10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SAM14028B)项下争议指定仲裁员,并
                                                                         09-10/1202692398.PDF
明确了仲裁请求。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公司就与南京华海船务有限公司、江
                                                                         【2016-252】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的海上、通海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
水域保险合同纠纷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 2016 年 12 月 02 日
                                                                         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28
诉讼,请求判令南京华海和公司就向中
                                                                         53076?announceTime=2016-12-02
国人保支付拖欠保险费 147,875 元及其
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公司就与南京华海船务有限公司、江
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华海船                                       【2016-260】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舶管理有限公司的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
                                            2016 年 12 月 15 日
纷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28
南京华海、舜天船舶及华海管理公司就                                       75235?announceTime=2016-12-15
向中国人保支付拖欠保险费 23,520 美元
及其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Sindex Refrigeration Pte Ltd 公司《供货合
                                                                         【2017-029】关于仲裁事项进展公告
同》项下的争议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公
                                            2017 年 03 月 24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7-
司支付货款、仓储费、运输费、律师费
                                                                         03-24/1203189528.PDF
等合合计约人民币 257 万元。

王婧臣就与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2017-027】诉讼事项公告
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
                                            2017 年 03 月 04 日
求判令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 15,276.49                                       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31
元。                                                                     30875?announceTime=2017-03-04

林然红就与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2017-027】诉讼事项公告
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
                                            2017 年 03 月 04 日
求判令舜天船舶赔偿其经济损失                                             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31
31,253.71 元。                                                           30875?announceTime=2017-03-04

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
信托根据其作为受托人的单一信托项下
                                                                         【2017-063】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原委托人/受益人广州证券的指令,就债
                                            2017 年 06 月 01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7-
权转让合同纠纷起诉云南农行,有关诉
                                                                         06-01/1203577491.PDF
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全部由广州
证券承担。2016 年 11 月 25 日,江苏信


                                                                                                                      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托与云南农行及其他相关方签署了和解
协议,云南农行受让了该单一信托项下
信托受益权,江苏信托撤诉。2017 年 5
月 18 日,江苏信托依据该单一信托新受
益人云南农行的指令,就与云南志远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志远”
或“第一被告”)、昆明远建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远建”或“第二被
告”)合同纠纷,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同时诉请有关诉讼费、保全
费、律师代理费全部由云南农行承担。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舜天集团和
                                                            舜天机械承
                                                            诺上市公司、
                                                            国信集团承
                                                            诺上市公司
                                                            与本次重组
                                                            标的在本次
                                                            重组前一直
                                                            在人员、资
                                  国信集团、舜 关于保证上   产、财务、机
                                                                           2016 年 11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天机械、舜天 市公司独立   构及业务等                     长期        正在履行
                                                                           15 日
                                  集团         性           方面与承诺
                                                            方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
                                                            完全分开,双
                                                            方的人员、资
                                                            产、财务、机
                                                            构及业务独
                                                            立,不存在混
                                                            同情况。舜天
                                                            集团和舜天


                                                                                                                   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机械承诺本
次重组完成
后,保证上市
公司在人员、
资产、财务、
机构及业务
方面继续与
其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
完全分开,保
持上市公司
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
构及业务方
面的独立性,
国信集团承
诺本次重组
完成后,其及
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会
利用上市公
司股东的身
份影响上市
公司独立性,
并尽可能保
证上市公司
在业务、资
产、机构、人
员、财务的独
立性,具体如
下:1、人员
独立(1)保
证上市公司
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均
专职在上市
公司任职并
领取薪酬,不
在承诺方及
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担任


                                                1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除董事以外
的职务。(2)
保证上市公
司的劳动、人
事及工资管
理与承诺方
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之
间完全独立。
(3)承诺方
及其控制的
企业向上市
公司推荐董
事、监事、总
经理等高级
管理人员人
选均通过合
法程序进行,
不干预上市
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
行使职权作
出人事任免
决定。2、资
产独立(1)
保证上市公
司具有与经
营有关的业
务体系和相
关的独立完
整的资产。
(2)保证承
诺方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
业不以任何
方式占用上
市公司的资
金、资产;不
以上市公司
的资产为承
诺方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
业的债务提
供担保。3、


                                                  1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财务独立(1)
保证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
的财务部门
和独立的财
务核算体系,
具有规范、独
立的财务会
计制度。(2)
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在银
行开户,不与
承诺方及其
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银
行账户。(3)
保证上市公
司的财务人
员不在承诺
方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
兼职。(4)保
证上市公司
依法独立纳
税。(5)保证
上市公司能
够独立作出
财务决策,承
诺方不违法
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
用。4、机构
独立(1)保
证上市公司
建立健全股
份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拥
有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
市公司的股
东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
事、监事会、


                                                 1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总经理等依
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
权。(3)保证
承诺方及其
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上市
公司之间不
产生机构混
同的情形。5、
业务独立(1)
保证上市公
司的业务独
立于承诺方
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
(2)保证上
市公司拥有
独立开展经
营活动的资
产、人员、资
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
独立自主持
续经营的能
力。(3)保证
承诺方除通
过行使股东
权利之外,不
对上市公司
的业务活动
进行干预。
(4)承诺方
保证履行《关
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函》中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5)
保证尽量减
少承诺方及
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上


                                                 1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市公司的关
                      联交易;在进
                      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
                      时,保证按市
                      场化原则和
                      公允价格进
                      行公平操作,
                      并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
                      交易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
                      务。

                      1、国信集团
                      通过本次收
                      购所获得的
                      上市公司新
                      增股份,自本
                      次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
                      不以任何方
                      式进行转让,
                      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
                      市场公开转
                      让或通过协     2016 年 11 月
国信集团   股份锁定                                        正在履行
                      议方式转让, 15 日
                      也不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
                      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2、
                      本次收购完
                      成后 6 个月
                      内如上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
                      于本次发行
                      价,或者交易
                      完成后 6 个


                                                                      1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本次
发行价的,则
本公司通过
本次收购取
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锁定
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
期间上市公
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行为
的,则前述发
行价以经除
息、除权等因
素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
3、如本次交
易因涉嫌所
提供或披露
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
确以前,国信
集团不转让
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
股份。4、国
信集团通过
本次收购取
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
因公司送股、
转增股本等


                                                 1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原因相应增
加的股份,也
应遵守上述
锁定期要求。
5、补充承诺:
(1)除根据
国有资产管
理要求需要
将国有股份
转让或无偿
划转给国信
集团控制的
其他公司外,
国信集团在
本次交易完
成前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
份,在本次交
易过程中不
进行转让,自
本次交易完
成后 12 个月
内不进行转
让;本次交易
完成后,若上
述股份由于
舜天船舶送
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
加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
份限售安排;
(2)除根据
国有资产管
理要求需要
将国有股份
转让或无偿
划转给国信
集团控制的
其他公司外,
国信集团将
促使国信集
团相关关联
方在本次交


                                                 1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易过程中不
                        转让其持有
                        的上市公司
                        股份,在本次
                        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
                        转让其持有
                        的上市公司
                        股份。

                        1、关于新海
                        发电、新电物
                        业、秦港港务
                        存在的未办
                        证房产,国信
                        集团承诺,本
                        次交易完成
                        后,若未能依
                        法取得房产
                        证、因产权证
                        书问题无法
                        使用上述房
                        屋或因上述
                        房屋受到行
                        政处罚等而
                        给公司造成
                        任何损失,国
           瑕疵资产的                    2016 年 11 月
国信集团                信集团将对
           说明和承诺                    15 日
                        公司遭受的
                        损失在实际
                        损失确定后
                        的 30 日内予
                        以全额赔偿。
                        2、扬州二电
                        目前正在使
                        用土地证号
                        为镇国用
                        (2008)第
                        6373 号、镇国
                        用(2008)第
                        6375 号的 2 宗
                        国有划拨用
                        地,扬州二电
                        拟于 2016 年
                        申请将前述 2


                                                                          1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宗划拨土地
转为出让用
地,预计缴纳
出让金等相
关税费约
24,320.92 万
元,本次对标
的资产评估
时已按该预
计数考虑了
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国信
集团承诺,将
督促并协助
扬州二电尽
快办理上述
划拨地转为
出让地的相
关手续。3、
对于扬州二
电、国信靖电
相关码头正
在办理建设
审批手续的
事宜,国信集
团承诺,本次
交易完成后,
若扬州二电、
国信靖电因
不能依法办
理码头建设
相关审批手
续、不能依法
取得相关港
口经营许可
证或因码头
建设、运营手
续瑕疵受到
主管机关行
政处罚等相
关事宜导致
公司遭受任
何损失的,国
信集团将对


                                                 1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遭受的
损失在实际
损失确定后
的 30 日内予
以全额赔偿。
4、关于标的
资产划拨土
地:本次交易
涉及的标的
资产中 7 宗划
拨土地(具体
包括射阳港
发电拥有的 3
宗划拨土地、
淮阴发电拥
有的 2 宗划拨
土地、扬州二
电拥有的位
于扬州开发
区八里镇的 2
宗划拨土地)
将以保留划
拨用地的形
式注入上市
公司,目前该
等划拨土地
已经取得宗
地所在地人
民政府或其
土地管理部
门出具的保
留划拨用地
批复。国信集
团承诺,本次
交易完成后,
若因未来政
策调整导致
上述划拨用
地被收回或
需要转为出
让地,国信集
团将积极配
合公司及相
关公司办理


                                                 1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划拨转出让
                        手续或采取
                        其他切实可
                        行的解决措
                        施,若因此导
                        致上市公司
                        或上述相关
                        公司遭受任
                        何损失或需
                        要承担任何
                        费用的,国信
                        集团将对上
                        市公司或上
                        述相关公司
                        遭受的损失
                        和承担的费
                        用在实际损
                        失和费用确
                        定后的 30 日
                        内予以全额
                        补偿。

                        国信集团及
                        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
                        在占用标的
                        公司资金的
                        情形;本次交
                        易完成后,国
                        信集团及其
                        控制的除上
                        市公司以外
                        的其他企业
           避免资金占                  2016 年 11 月
国信集团                将不会以代                     长期    正在履行
           用                          15 日
                        垫费用或其
                        他支出、代偿
                        债务等任何
                        方式占用上
                        市公司或标
                        的公司的资
                        金,并尽最大
                        努力避免与
                        上市公司或
                        标的公司发
                        生与正常经


                                                                          2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营业务无关
                        的资金往来
                        行为;若标的
                        公司因在本
                        次交易前发
                        生的资金拆
                        借行为而被
                        政府主管部
                        门处罚,国信
                        集团将对标
                        的公司因受
                        处罚所产生
                        的经济损失
                        予以全额补
                        偿,保证标的
                        公司不因此
                        遭受任何损
                        失;同时,国
                        信集团将在
                        合法权限内
                        积极督促标
                        的公司建立
                        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和
                        资金管理制
                        度,并确保相
                        关制度有效
                        实施。

                        1、本次重组
                        前,国信集团
                        及其控制的
                        企业与本次
                        重组标的公
                        司之间的交
                        易定价公允、
           减少和规范   合理,决策程 2016 年 11 月
国信集团                                             长期      正在履行
           关联交易     序合法、有     15 日
                        效,不存在显
                        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2、
                        在本次重组
                        完成后,国信
                        集团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


                                                                          2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业将尽可能
避免和减少
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
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国
信集团及其
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与上
市公司依法
签订协议,履
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
上市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依法履行相
关内部决策
批准程序并
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保证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
合理,交易条
件公平,保证
不利用关联
交易非法转
移上市公司
的资金、利
润,亦不利用
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
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
为;3、国信
集团违反上
述承诺给上
市公司造成
损失的,将赔


                                                2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偿上市公司
                        由此遭受的
                        损失。

                        1、本次重组
                        前,除协联能
                        源、盐城发
                        电、连云港发
                        电外,国信集
                        团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
                        不存在从事
                        与本次重组
                        拟注入资产
                        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的
                        情形;2、由
                        于发电业务
                        资质、电力建
                        设项目合规
                        问题等原因,
                        协联能源、盐
                        城发电、连云
                        港发电等火
           避免同业竞                  2016 年 11 月
国信集团                力发电业务                     长期    正在履行
           争                          15 日
                        资产目前不
                        具备注入上
                        市公司的条
                        件,因此国信
                        集团未通过
                        本次重组将
                        协联能源、盐
                        城发电、连云
                        港发电等火
                        力发电业务
                        资产与本次
                        重组标的资
                        产一并注入
                        上市公司。除
                        协联能源、盐
                        城发电、连云
                        港发电外,本
                        次重组完成
                        后,国信集团
                        及其控制的


                                                                          2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其他企业不
会从事任何
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
司主要经营
业务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3、
如国信集团
及其控制的
包括江苏国
信大丰港发
电有限公司
在内的其他
企业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
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
主营业务发
生同业竞争
或可能发生
同业竞争的,
国信集团将
立即通知上
市公司,并在
法律法规及
相关部门允
许的情况下
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按照
公平合理条
款和条件给
予上市公司,
以避免与上
市公司及下
属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或
潜在同业竞
争,以确保上
市公司及上
市公司其他
股东利益不
受损害;4、
如因上市公


                                                2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及其下属
公司业务发
展或延伸导
致其主营业
务与国信集
团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
发生同业竞
争或可能发
生同业竞争,
国信集团及
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视
具体情况采
取如下可行
措施以避免
与上市公司
相竞争:(1)
停止与上市
公司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
务;(2)将相
竞争的业务
及资产以公
允价格转让
给上市公司;
(3)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
让给无关联
的第三方;
(4)其他有
利于维护上
市公司权益
的方式;5、
对于因发电
业务资质、电
力建设项目
合规问题等
原因导致无
法通过本次
重组注入上
市公司而需
由本公司暂


                                                 2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时保留的部
分电力资产
和业务(包括
协联能源、盐
城发电、连云
港发电拥有
的资产和业
务),本公司
承诺将积极
推动解决前
述公司在电
力业务资质、
电力建设项
目立项及环
保竣工验收
手续、主要土
地房产权属
证书等方面
存在的瑕疵,
以促使协联
能源、盐城发
电、连云港发
电能够尽快
满足注入上
市公司条件,
具体措施如
下:(1)本公
司将积极与
电力主管部
门沟通,协调
上述公司(包
含其下属从
事发电业务
的子公司,下
同)已投入运
营的发电机
组办理取得
《电力业务
许可证》;(2)
本公司将积
极与主管发
改委、环保部
门沟通,协调
上述公司已


                                                 2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投入运营的
发电项目办
理取得项目
立项批复以
及项目环保
竣工验收批
复;(3)本公
司将积极与
国土、住建等
主管部门沟
通,协调上述
公司已投入
运营的发电
项目用地办
理取得土地
使用权证书,
主要生产经
营用房办理
取得房屋所
有权证书。在
上述三个方
面的瑕疵规
范手续办理
完毕后的半
年内,本公司
承诺将本公
司所持上述
公司股权以
公平合理的
条款和条件
注入上市公
司;如因瑕疵
规范手续办
理进度不一
致导致协联
能源、盐城发
电、连云港发
电中部分公
司尚未满足
上述注入条
件的,不影响
本公司将已
满足上述注
入条件的公


                                                 2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注入上市
                            公司,本公司
                            承诺按照上
                            述期限将已
                            满足注入条
                            件的公司注
                            入上市公司;
                            6、国信集团
                            违反上述承
                            诺给上市公
                            司造成损失
                            的,国信集团
                            将赔偿上市
                            公司由此遭
                            受的损失。

                            除根据国有
                            资产管理要
                            求需要将国
                            有股份转让
                            或无偿划转
                            给国信集团
                            控制的其他
                            公司外,舜天
                            集团、舜天机
                            械、顺高船
                            务、顺越船
舜天集团、舜                务、顺高造
天机械、顺高                船、扬州船
船务、顺越船                厂、舜天机械
                                           2016 年 11 月
务、顺高造     股份锁定期   机电工程在                            正在履行
                                           15 日
船、扬州船                  本次交易完
厂、舜天机械                成前持有的
机电工程                    上市公司股
                            份,在本次交
                            易过程中不
                            进行转让,自
                            本次交易完
                            成后 12 个月
                            内不进行转
                            让。本次交易
                            完成后,若上
                            述股份由于
                            上市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


                                                                             2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本等原因增
                          加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
                          份限售安排。

                          1、本次资产
                          处置前,本公
                          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
                          与上市公司
                          之间不存在
                          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2、
                          在本次资产
                          处置完成后,
                          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
                          企业将尽可
                          能避免和减
                          少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有合
                          理理由存在
舜天集团、资 减少和规范   的关联交易, 2016 年 10 月
产经营公司   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本     25 日
                          公司控制的
                          企业将与上
                          市公司依法
                          签订协议,履
                          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
                          上市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依法履行相
                          关内部决策
                          批准程序并
                          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保证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
                          合理,交易条


                                                                           2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件公平,保证
                              不利用关联
                              交易非法转
                              移上市公司
                              的资金、利
                              润,亦不利用
                              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
                              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
                              为;3、本公
                              司违反上述
                              承诺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
                              将赔偿上市
                              公司由此遭
                              受的损失。

                              1. 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江苏国信资
                              产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江
                              苏舜天国际
                              集团有限公
                              司和江苏舜
                              天国际集团
                              机械进出口
                              股份有限公
               关于同业竞
国信集团、舜                  司承诺,其及
               争、关联交                    2011 年 07 月
天集团、舜天                  其参股或者                     长期   正在履行
               易、资金占用                  26 日
机械                          控股的公司
               方面的承诺
                              或者企业(附
                              属公司或者
                              附属企业),
                              在今后的任
                              何时间不会
                              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
                              限于自营、合
                              资或联营)参
                              与或进行与
                              上市公司主


                                                                               3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营业务存在
                              竞争的业务
                              活动。若有可
                              能会与公司
                              生产经营构
                              成竞争的业
                              务,则将商业
                              机会让予上
                              市公司。舜天
                              集团、舜天机
                              械和国信集
                              团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
                              司的公司章
                              程规定,保障
                              独立经营、自
                              主决策、公平
                              交易。

                              2. 关于关联
                              交易的承诺:
                              江苏国信资
                              产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江
                              苏舜天国际
                              集团有限公
                              司和江苏舜
                              天国际集团
                              机械进出口
                              股份有限公
               关于同业竞
国信集团、舜                  司承诺,其以
               争、关联交                    2011 年 07 月
天集团、舜天                  及其所有参                     长期    正在履行
               易、资金占用                  26 日
机械                          股、控股公司
               方面的承诺
                              或者企业(除
                              与公司合资
                              或者合作且
                              由上市公司
                              控股的以外)
                              今后原则上
                              不与上市公
                              司发生关联
                              交易,若有无
                              法避免的关
                              联交易,则按


                                                                                3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正常的商业
                                                         条件和国家
                                                         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
                                                         行有关程序
                                                         进行,保证公
                                                         平交易。

                                                         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及市场情况,
                                                         舜天机械承
                                                         诺将于近期
                                                         通过证券公
                                                         司、基金管理
                                                         公司定向资
                                                         产管理等方      2015 年 07 月
                                 舜天机械   股份增持                                     长期
                                                         式增持舜天      09 日
                                                         船舶股票,增
                                                         持股份所用
                                                         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893 万
                                                         元,在增持期
                                                         间及在增持
                                                         完成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舜
                                                         天船舶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9.16%          至                 108.81%
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71,500         至                  225,000


                                                                                                           3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7,756

                                                    本期业绩变动主要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和去年同期有重大资产处置损失等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综合因素所致。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累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购入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收
    资产类别                                     计公允价值变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成本        值变动损益                         金额          出金额        益
                                                      动

                    4,104,787.                                                   34,898,174. 29,777,767. 17,527,310.
股票                              2,031,202.50 13,422,522.78                                                            自有资金
                             64                                                          79           83           42

                    1,902,546,                                   2,689,236,817. 2,435,960,0 -14,152,230 1,905,150,3
信托产品                          3,727,891.67    2,603,485.67                                                          自有资金
                       817.89                                               89        00.00           .56       03.56

                    1,906,651,                                   2,689,236,817. 2,470,858,1 15,625,537. 1,922,677,6
合计                              5,759,094.17 16,026,008.45                                                                --
                       605.53                                               89        74.79           27        13.98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4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