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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等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4-0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等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于2018年4

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前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

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本

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

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拟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5 月 3 日。本次延期有利于

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陈良   蒋建华    魏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