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关于子公司执行异议进展公告2018-04-14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1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执行异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
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射阳港发电”)于 2017 年 2 月
收到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封中院”)出具的
(2016)豫 02 执 67 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要求射阳港发电赔偿申
请执行人 500 万元。对此,射阳港发电向开封中院提出执行异议。2017
年 4 月 5 日,射阳港发电收到开封中院出具的(2017)豫 02 执异 3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射阳港发电的异议申请。其后,射阳港
发电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省高院”)提出执行复
议申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执行异议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近日,射阳港发电收到河南省高院送达的(2017)豫执复 89 号
《执行裁定书》,裁定射阳港发电复议请求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复议请求成立,河南省高院予以支持,具体如下:
一、撤销开封中院(2017)豫 02 执异 3 号异议裁定;
二、撤销开封中院(2016)豫 02 执 67 号之五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