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关于2018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09-11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6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

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8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0,200万元。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

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320,276万元。2018年6月29日,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110,800万元。以上内

容具体可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2018年4月26日、2018年5

月15日和2018年6月30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113、

2018-022、2018-031和2018-044。
      现根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下同)2018年度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70,360万元。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

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浦宝英女士、张顺福先

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18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

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

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江苏省天

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和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酒店”)新增日常关联交易70,360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度预计新
序号         关联人
                             (公司向关联人)   增金额(不超过)
  1         国信集团     接受委托贷款                    32,500
  2        连云港发电    替代发电                         5,000
   3         连云港发电       销售煤炭                       6,000
   4         江苏天然气       购买天然气                    25,000
   5          协联能源        售热                           1,800
   6          国信酒店        购买酒店服务                     60
                              合计                          70,36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晖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

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房屋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6,416,770.01

万元;净资产 8,801,276.65 万元;2018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2,785,699.98

万元,净利润 237,039.4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文伟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南路东侧

       经营范围:电能的生产与销售(限经批准的新海发电公司划拨机

组);发电项目开发;售电服务;供热管网建设;热力销售;发电废
弃物利用的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18,262.23 万元;

净资产 102,535.75 万元;2018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3,527.61 万元,净

利润-10,550.9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群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 88 号 22 层

    经营范围:天然气输送与销售;天然气管网投资、管理及其他实

业投资;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13,296.31 万元;

净资产 163,879.71 万元;2018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405,845.99 万元,

净利润 17,175.6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58,383.575432 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路 1 号

    经营范围:生产火电和蒸汽产品;生产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

檬酸钾、柠檬酸钠)、饲料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单一饲料(柠
檬酸糟)、谷朊粉;收购自用粮食(不含分销);配售电业务;合同能

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电力信息咨询;电力、热力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商务

信息咨询;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维修;化

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污泥处理;工业用水销售;

管道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24,826.62 万元;

净资产 96,192.59 万元;2018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122,786.75 万元,净

利润 2,892.2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制售中、西餐)、游泳池、网球场(馆)、

茶座、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百货销售;商务中心综合配套服务;物

业管理;卷烟、雪茄、烟丝零售;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

代收代缴水、电、天然气费;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3,124.28 万元;
净资产 2,064.36 万元;2018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1,556.01 万元,净利

润 0.9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国信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连云港发电、江苏天然气、协联能

源和国信酒店集团均为国信集团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公司均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国信集团、连云港发电、江苏天然气、协联能源和国信酒店经营

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内容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度预计新
 序号          关联人
                                   (公司向关联人)   增金额(不超过)
   1          国信集团      接受委托贷款                       32,500
   2         连云港发电     替代发电                            5,000
   3         连云港发电     销售煤炭                            6,000
   4         江苏天然气     购买天然气                         25,000
   5          协联能源      售热                                1,800
   6          国信酒店      购买酒店服务                          60
                            合计                               70,360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
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

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

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

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

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

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

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

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与国信集团、连云

港发电、江苏天然气、协联能源和国信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

常业务范围。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

2018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意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

日常业务范围。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

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

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

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反映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