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2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江苏国信”)2018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524,934,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78,079,704 股的比例为 13.89%。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6 月 6 日。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中针对大股东、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 相关规定。 一、 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及股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 于核准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21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50,629,064 股新股。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524,934,38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62 元/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配售股数(股) 上市日期 1 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19,947,506 2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78,740,157 2018 年 6 月 6 日 3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13,123,359 4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123,359 合计 524,934,381 —— 截止到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3,778,079,704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 3,239,127,6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73%。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资本”)、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调基金”)、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国际集团”)和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 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2、截止到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 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也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24,934,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13.8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 序 所持限售条件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 是否存在 股东名称 股份占公司总股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冻、质押 本的比例 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 1 419,947,506 419,947,506 11.12% 否 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 2 78,740,157 78,740,157 2.08% 否 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 3 13,123,359 13,123,359 0.35% 否 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建信(北京)投资基 4 13,123,359 13,123,359 0.35% 否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524,934,381 524,934,381 13.89%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3,239,127,607 85.73% -524,934,381 2,714,193,226 71.84% 通股份 高管锁定股 0 0 0 0 0 首发后限售股 3,239,127,607 85.73% -524,934,381 2,714,193,226 71.84% 二、无限售条件流 538,952,097 14.27% 524,934,381 1,063,886,478 28.16% 通股份 三、合计 3,778,079,704 100% 0 3,778,079,704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江苏国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江苏国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 2、江苏国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江苏国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4、中信建投对江苏国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