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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5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向
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龙尾路 10 号捷顺科
技三楼总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委托出
席的董事 0 人,董事张华先生,独立董事李伟相先生、王理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唐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管
列席。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
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
告。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公司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
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公告。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公司拟以部分募集
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对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科漫达智能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漫达”)进行增资,增资全部计
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科漫达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00 万元增加至 6,000
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
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募集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