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
道龙尾路 10 号捷顺科技三楼总办会议室召开,表决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下
午 16 时 30 分。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委托出
席的董事 0 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刘翠英女士,董事张华先生、安鹤男先生,独
立董事李伟相先生、张建军先生、王理宗先生等 6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缺
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唐健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内部分持有人丧失参与资格及其持有权益份额转让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7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
意持有人会议的相关决议,一致认定陈毅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丧失参与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资格,同意提名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勇先生代持陈毅林先生受让的 80 万
份权益份额,后续再根据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的相关安排进行转让。
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勇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上述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
订章程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字﹝2017﹞3-93 号),对截至 2017 年 9 月 7 日止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
况进行了审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 2017 年 9 月 7 日
止,公司已收到 164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股款合计人民币 12,012,420.00 元,
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1,554,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溢价)10,458,420.00 元。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上市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注
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相应变化。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
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5,388,601 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6,942,601 元。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665,388,601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666,942,601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已
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