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02-1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2 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对《公司章
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的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
第七十八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
条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份享有一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权的股份总数。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一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解聘总经理助理、总监、财务负责人等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惩事项; 项;
第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一 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名,由
百 公司设总经理助理和总监若干名,由董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
十 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财务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九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条 员。
第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百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 作;
十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三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条 理助理、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应当规定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若干副总经
一 总经理助理及总监的任免程序、总经理 理和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
百 助理及总监与总经理的关系,并可以规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经理
四 定总经理助理及总监的职权。 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对总经理负
十 责并报告工作。
七
条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