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于 2018 年 2 月 9 日临时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总办会议
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 0 人),缺席会议的监事 0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的额度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 A 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
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顺易通”)增资事项完成后其股权结构的变化的考虑,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变更为合资经营,并未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投资项目、投资
金额等的改变,公司仍持有顺易通的 80%股份,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较
强控制力。本次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合资经营,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