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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顺科技:关于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04-12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授予日为 2014 年 8 月 29

 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予日为 2015 年 4 月 27 日,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4 日,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份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2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666,942,601 股的 0.0591%,注销涉及人数为 33 人。其中,本次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数量为 33,6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50%,回

 购价格为 2.74 元/股,注销涉及人数为 2 人;本次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股份数量为 4,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06%,回购价格为 8.68

 元/股,注销涉及人数为 2 人;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数量

 为 305,6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58%,回购价格为 8.86 元/股,注销涉

 及人数为 26 人;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数量为 51,000 股,

 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76%,回购价格 7.73 元/股,注销涉及人数为 4 人。

     3、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66,942,601 股减少至 666,548,401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
 关条款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陈胜等 33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
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并注销上述 33 名
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4,200 股。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详细内容见 2017 年 11 月 18
日、2017 年 12 月 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详细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陈胜、杨
利华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3,600 股,授予日为 2014 年 8 月 29 日,占本
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666,942,601 股的 0.0050%,回购价格 2.74 元/股;
    2、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尼四凯、
卢保刚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 股,授予日为 2015 年 4 月 27 日,占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06%,回购价格 8.68 元/股;
    3、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王宗敏、
周岳成、李佳胜、龚健、梁胜华、程海仁、杨利华(同上)、石豪、陈毅林、
葛爱民、莫琛萃、梁聚、张召召、朱湘科、陈楚筹、王慧祺、唐应龙、谢超平、
毛才进、蒋阳、万桥、李建华、申国良、杨养涛、杨群、柳涛持有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305,600 股,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4 日,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
总股本的 0.0458%,回购价格 8.86 元/股;
    4、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苏小军、
刘晓俊、洪金球、康旭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1,000 股,授予日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76%,回购价格 7.73 元/股;
    5、本次共计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 394,200 股,占本次回
购注销前股权激励限售股 8,041,620 股的 4.9020%、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 0.059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明细列表如下:
                     申请回购注销                     涉及   回购股份占本次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
      项目                          股份授予日
                     股份数量(股)                   人数   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元/股)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33,600        2014/8/29       2                        0.0050            2.74
  划首次授予股份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4,000        2015/4/27       2                        0.0006            8.68
  划预留授予股份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
                          305,600        2016/11/4      26                        0.0458            8.86
  划首次授予股份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
                           51,000        2017/8/25       4                        0.0076            7.73
  划预留授予股份
      合计                394,200                       33                        0.0591
        注 1: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杨利华同

    时持有尚未解锁的第二期及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故本次回购注销共计涉及

    人数为 33 人。

        注 2:上述各项数据的累计之和与合计部分存在误差系因小数点后四舍五入造成。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8﹞3-11 号)。2018 年 4 月 11 日,上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 394,200 股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回购
    注销事宜已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将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9,708,264        44.94          -394,200    299,314,064        44.91
        高管锁定股         291,666,644        43.73                0     291,666,644        43.76
         股权激励限售股      8,041,620         1.21          -394,200      7,647,420         1.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7,234,337        55.06                0     367,234,337        55.09
       三、股份总数        666,942,601       100.00          -394,200    666,548,401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