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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顺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5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三楼总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健先生主持,公司
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选举唐健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充分研究,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唐健          组成人员:唐健、叶苏甜、安鹤男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张建军      组成人员:张建军、安鹤男、周毓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安鹤男      组成人员:安鹤男、洪灿、赵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洪灿       组成人员:洪灿、张建军、唐健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赵勇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周毓先生为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刘翠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聘任何军先
生、李然先生、李民先生、许昭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戴京泉先生、黄华
因先生、熊向化先生、王恒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
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王恒波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唐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
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聘任魏大红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
现有及后续新设立或收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使用连续 12 个
月内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
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并保障本金安全的短期
(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
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的基础上新增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含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之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个人简历


    唐健,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
院 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
始人,自 1992 年 6 月起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社会职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副会长、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截至目前,唐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872,00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与刘翠英女士为夫妻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唐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翠英,女,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
1997 年起,历任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截至目前,刘翠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4,103,044 股,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健先生为夫妻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
查询,刘翠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勇,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赵勇
先生 2000 年加入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0 年起,历任公司业
务人员、区域经理、分公司经理、业务总监、营运总监、总经理,2013 年 5 月
16 日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赵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123,88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赵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毓,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周毓
先生 1998 年加入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1998 年起,历任公司售
后服务工程师、售后主管、售后部经理、客服总监、生产总监、营运总监,2015
年 10 月 28 日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周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97,1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周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华,男,1957 年出生,中国香港,硕士研究生。1985 年至今任三和国际
集团董事长兼 CEO,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张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苏甜,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浙江大学
金融学硕士学位。叶苏甜女士先后在中兴通讯、中国平安集团负责投融资工作;
2013 年加入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富海”),任投资
总监。在远致富海任职期间,主导完成的项目累计投资额超过 10 亿元。叶苏甜
女士拥有近十年专注于中国及亚太地区的金融行业工作经验,在股权投资、收购
兼并、资产重组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截至目前,叶苏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深圳远致富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远致富海中
担任投资总监职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叶苏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安鹤男,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安鹤男先生为美国 IntergraphStudio 高级访问学者、深圳市高层次专业领军人才,
目前担任深圳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授、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同时担任的社会职务有:深圳市公安局改革咨询委专家委员、深圳市仲裁委
仲裁员、深圳市智能建筑协会会长、深圳市智慧安防协会专家委主任,深圳市政
府评审专家。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安鹤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6,4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安鹤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军,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
经大学,博士研究生。2007 年至今任深圳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教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盈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张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洪灿,男,1972 年出生,法学本科学历。洪灿先生在人民法院工作 10 年,
原国家首批等级制法官,先后担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互联网金融商会
总法律顾问、信达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
货法律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华律网上市公司刑事风控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等职。
经过近 20 年的律师执业,在股权架构设计、投融资法律实务、企业法律风控产
品设计、企业家刑事危机综合解决方案、商事犯罪及泛职务类犯罪辩护等方面有
着丰富的经验。
    截至目前,洪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洪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军,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毕业于安
徽省财贸学院,后于 2017 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EMBA 硕士。何
军先生曾供职安徽省芜湖市无线电三厂、芜湖市恒鑫铜业集团,1999 年加入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任汕头分公司经理,2002 年任深圳业
务部经理,2003 年任公司业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安部全国安全
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委员会(SAC/100)委员,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副会长。
    截至目前,何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2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何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民,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
年加入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7 年起,历任分公司区域经理、
副经理、经理、公司业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11,2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李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然,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整合营
销传播硕士研究生。李然先生有 20 多年从事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经营管理经验,
历任中国移动 12580 总经理、中石油阳光出行网总经理、平安付科技有限公司副
总裁、顺丰金融集团副总裁,2016 年加入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事业部总经理、公司金融业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然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42,1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李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昭林,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科技大学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硕士研究生。许昭林先生历任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
行业事业部副总经理、阿里巴巴技术专家、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资深架构师、顺
丰金融技术总监,2017 年加入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任公
司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许昭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16,4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许昭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戴京泉,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在读。戴京泉先生 2004 年加入深圳市捷顺科
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4 年起,历任公司销售工程师、事业部副经理、分
公司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戴京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61,26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戴京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华因,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黄
华因先生 1999 年加入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9 年起,历任公
司客服管理部经理、客服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黄华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74,4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黄华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向化,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熊向化先生 2008 年加入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8 年起,历任
公司中试部测试工程师、测试组主管、中试部经理助理、生产总监助理、生产总
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熊向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59,6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熊向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恒波,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王
恒波先生 2008 年加入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8 年起,历任公
司产品工程师、总经办秘书、经营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
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恒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18,8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王恒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琨,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
年 8 月入职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12 月起历任公司证券事
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唐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4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查询,唐琨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恒波先生、唐琨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恒波                          唐琨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龙尾路 10 号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龙尾路 10 号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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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大红,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在职大专。自 1999 年 6 月至今,先
后担任公司电子车间主任、生产总调度、PMC 主任、生产部经理助理、分厂厂
长、审计部副经理。
    截止目前,魏大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39,2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
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魏大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