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2017-09-1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事前就涉及的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沟通并获得
了我们的认可,经我们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本次投资参股设立互联网小贷公司,与公司业务发展布局相匹配,
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盈利来源。本次投资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吻合,其业务前景也
较为广阔,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
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刘丹萍 丁韶华 何 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