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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      江苏爱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规定,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自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
及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
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
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 2019 年
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
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
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影响较小,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