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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19-04-09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 爱康 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收购其持有的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
100%的股权,同时拟按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
购买、出售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4 月 16 日,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与徐州政府下属江苏徐州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北京水
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创投”)共
同出资设立徐州慧康国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基金合同
约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准,以下简称“基金”),主要以股权和实
业的形式投资于能源优化、能效控制等项目。国都创投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
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退出和备案。本次公司拟设立的基金的组
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 90,000 万元,基金期限为
七年,其中投资期为五年,退出期为两年。公司拟出资 20,900 万元认购基金有
限合伙份额,占基金总份额不超过 23.22%
    2018 年 8 月 21 日,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18,9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张家港爱康新能源产业并购
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
能源工程”或“标的公司”)9.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在爱康能源工程
的持股比例由 38.40%上升至 47.40%。本次收购完成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打造
公司具有竞争力的能源综合服务平台,进而为公司推动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与技术
升级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升级。
    2018 年 9 月 7 日,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将其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电力”或“转让方”)
持有的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无锡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丹阳中康电力开发
有限公司、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四子王旗神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州中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南康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济南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九州方园博
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新疆聚阳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的 99.75%股权和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70%股权(以下
简称“资产包”),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方(以下
简称“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或“受让方”),转让金额为 9.66 亿元。本次收购
完成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产轻量化,开启能源互联网的战略转型,迎来聚焦“异
质结”高端光伏组件制造的战略升级。
    2018 年 9 月 22 日,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16,788.95 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爱康实业”或“交易对手”)持有的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控融资租赁”或“标的公司”)30.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
成后,有利于拓宽公司金融服务业务范围,与公司现有的业务实现协同效应,拓
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8 年 12 月 25 日,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
业”)收购其持有的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罗纳融资
租赁”或“标的公司”)的 26.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完善公司产业链,有利于和现有产业之间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019 年 3 月 18 日,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与骏浩金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骏浩金属根据南通金属减资后的净资
产作价受让南通金属 51%的股权,成为南通金属的控股股东,并在未来十年按照
4.9%/年的比例购买南通金属剩余的 49%股份。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资产结
构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加现金流。
    除发生上述资产交易情况外,上市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需要公
告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四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按照《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控制,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