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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利息兑付公告2019-04-2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利息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支付 2018 年 4 月 26

日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发行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8 爱康 01”)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将
期满 1 年。根据《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
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8 爱康 01。
    3、债券代码:112691.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3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 7.40%。
    8、起息日:2018 年 4 月 26 日。
    9、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
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0、信用评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挂牌转让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8 爱康 01”票面年利率为 7.40%,每手“18 爱康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74.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9.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5 日
    2、除息交易日:2019 年 4 月 26 日
    3、债券付息日:2019 年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爱康 01”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
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
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注册地址:江阴市华士工业集中区红苗园区勤丰路10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邮政编码:214425
联系人:赵敏霞
联系电话:0512-82557612
传真:0512-82557445
(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敏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经办人员:张赟、冯丹迪、朱子熙
联系电话:021- 20328645
传真:021- 50372641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利息兑付公告》之盖章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