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具有商业上的必要性和互利性。江 苏海达提供了反担保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我们原则上同意该议 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我们已认可,没有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 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杨胜刚 耿乃凡 何 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