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关于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0]8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2018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预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
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不超
过 12 个月。你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
对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进行调整,其中回购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
高于 30,000 万元。你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回购
公司股份。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你公司尚未回购任何股份,
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预案存在严重差异,且尚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终止
回购方案。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
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
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本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审慎作出重要决策。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