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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关于“18爱康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20-03-2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爱康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期债券(债券
简称:“18 爱康 01”;债券代码:“112691”)存续期的第 1 年和第 2 年末,发行
人可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2、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发出关于
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期未做登记,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
受上述关于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3、回售登记期: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

    4、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4 月 27 日(因 4 月 26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下同)

    5、本次回售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撤销。

    6、本次利率调整: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
公司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

    7、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个交易日,“18 爱康 01”的收盘价格为
100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8 爱康
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现将发行人关于调整“18 爱康 01”票面利率和投资者
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8 爱康 01”,债券代码:“112691”。

    3、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3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起息日:2018 年 4 月 26 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若投资者在第 1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19 年 4 月 2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若投资者在第 1 个计息
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26 日;若投
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和第 2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分别于存续期第 1 年末和
第 2 年末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
权,则其后一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
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
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初始发行票面利率为 7.40%,在债券存续期前一年固定不变。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二年末,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个交易日,“18 爱康 01”的收盘价格为
100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8 爱康
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登记期: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相应
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发行人拟开展转售业务,转售业务原则上自回售资金到账日次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
售登记业务。

    8、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即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同意继续持有“18 爱康 01”。

    9、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0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4 月 27 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5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7.40%。每 1 手“18 爱康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4 元(含
税)。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
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
账户中。




五、回售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间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当日收市
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期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
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 101 号

    联系人:赵敏霞

    联系电话:0512-82557612

    传真:0512-82557445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联系人:冯丹迪、朱子熙

联系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641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邮编:518038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爱康 01”票面利
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签章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