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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精工: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5-01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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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灼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海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涂海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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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2,358,451.97            78,227,709.35                       184.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960,207.43            15,908,195.09                       -49.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881,440.63            16,611,583.16                       -82.6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740,386.38             7,974,567.38                       385.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1.96%                        -1.0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932,094,179.82         1,965,360,165.97                        -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28,997,003.69           892,747,622.46                        4.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304,3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225,711.5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0,326.61

减:所得税影响额                                                         788,247.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8,752.80

合计                                                                   5,078,766.8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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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88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唐灼林           境内自然人            35.47%     128,721,174        96,540,880 质押                     42,000,000

唐灼棉           境内自然人            19.43%      70,516,818        52,887,613 质押                     13,500,000

邱业致           境内自然人             2.60%       9,437,722         9,437,600 质押                      7,637,600

华润深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润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1%       6,583,323
121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何劲松           境内自然人             1.78%       6,443,110

西藏金信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3%       4,472,608
限公司

庄儒城           境内自然人             0.91%       3,300,012

李鸿雁           境内自然人             0.72%       2,617,371

刘武才           境内自然人             0.71%       2,577,222

中国工商银行-
国投瑞银核心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6%       2,408,927
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唐灼林                                                               32,180,294 人民币普通股             32,180,294

唐灼棉                                                               17,629,205 人民币普通股             17,629,205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金
                                                                      6,583,323 人民币普通股              6,583,323
12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何劲松                                                                6,443,110 人民币普通股               6,443,110

西藏金信投资有限公司                                                  4,472,608 人民币普通股              4,472,608

庄儒城                                                                3,300,012 人民币普通股              3,300,012

李鸿雁                                                                2,617,371 人民币普通股              2,617,37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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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才                                                                 2,577,222 人民币普通股           2,577,222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
                                                                       2,408,927 人民币普通股           2,408,927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熊晓东                                                                 2,298,602 人民币普通股           2,298,602

                                 唐灼林先生和唐灼棉先生为兄弟关系,唐灼林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唐灼棉先生任公司副
                                 董事长。2010 年 8 月 18 日,二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属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说明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公司
                                 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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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为99,018,778.6元,公司应收票据减少58,109,198.30 元,减幅36.98%,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额不高,收到以票据支付的货款少,但以票据支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款与上年同期差不
多,导致应收票据减少。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4,765,217.47元,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少11,343,087.05元,减幅31.41%,
主要系收回科捷龙和利迅达投资款1,650万元,导致其他应收款下降。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1,595,879.88元,比年初减少6,323,437.25 元,减幅为79.85%,主
要系上年同期新工厂项目购入设备产生很多进项税,而本报告期内无,待抵扣进项税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为7,420,193.76元,比年初增加6,443,800.93元,增幅为659.96%,主要系
期初新厂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而本报告期内增加新厂房项目后期工程所
致。
(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为4,653,293.2元,比年初增加1,585,793.2元,增幅为51.70%,主要系本
报告期以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比例增加所致。
(6)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为5,975,064.77元,比年初减少6,363,245.90元,减幅为51.57%,主要系
本报告期已缴上年度税费所致。
(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为313,275.10元,比年初减少1,456,709.17元,减幅为82.30%,主要系
本报告期已缴上年度利息所致。
(8)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元,比年初减少1,585,440.8元,减幅为100.00%,主
要系Fosber公司2014年的贷款在本报告期已偿还所致。
(9)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为64,487,178.64元,比年初增加28,289,173.78元,增幅为78.15%,
主要系欧元汇率持续下跌所致。
2、2015年1-3月,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201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222,358,451.9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4,130,742.62元,增幅为184.25%,主
要系本报告期合并了Fosber公司账上的营业收入所致。
(2)2015年1-3月,公司营业成本176,731,462.8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8,466,637.06元,增幅为266.17%,主
要系本报告期合并了Fosber公司账上的营业成本所致。
(3)2015年1-3月,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08,099.0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8,611.72元,降幅为57.60%,主
要系本报告期剔除Fosber公司后的销售额比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4) 2015年1-3月,公司发生销售费用12,587,074.8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92,850.58元,增幅为186.45%,主
要系本报告期合并了Fosber公司账上的销售费用所致。
(5)2015年1-3月,公司发生管理费用31,386,720.7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357,895.32元,增幅为247.63%,
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并了Fosber公司账上的管理费用所致。
(6)2015年1-3月,公司发生财务费用-1,609,695.9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26,994.03元,增幅为50.27%,主
要系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新工厂项目募集资金已支付出去减少利息收入所致。
(7)2015年1-3月,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232,037.9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2,037.99元,增幅为100%,主要
系本报告期合并了Fosber公司账上的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8) 2015年1-3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9,114.1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114.15元,减幅为100%,主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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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本报告期合并了Fosber公司账上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9) 2015年1-3月,公司投资收益-108,211.4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211.40元,减幅为100%,主要系本报
告期本公司联营企业嘉腾机器人出现亏损。
(10)2015年1-3月,公司营业利润2,575,426.8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474,386.23元,减幅为86.48%,主要系
本报告期公司原有业务销售额下降,同时合并Fosber公司账上的亏损。
(11)2015年1-3月,公司营业外收入7,506,501.9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489,367.34元,增幅为43709.05%,主
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财政局2014年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贸转型
升级专项资金600万元。
(12) 2015年1-3月,公司营业外支出1,622,916.1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12,707.14元,增幅为15796.92%,本
报告期合并了Fosber公司账上的营业外支出所致。
(13)2015年1-3月,公司利润总额8,459,012.6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597,726.03元,降幅为55.61%,主要系
本报告期公司原有业务销售额下降,同时合并Fosber公司账上的亏损所致。
(14) 2015年1-3月,公司所得税费用1,599,405.0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49,138.51元,降幅为49.20%,主要
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15) 2015年1-3月,公司净利润6,859,607.5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48,587.52元,降幅为56.88%,主要系本
报告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16)2015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60,207.4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947,987.66元,降幅
为49.96%,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下降所致。
(17) 2015年1-3月,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为-1,100,599.8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00,599.86元,降幅为
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并了Fosber公司账上的少数股东损益,而本报告期Fosber公司账上出现亏损。
3、2015年1-3月,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2015年1-3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97,036,358.7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6,329,902.02元,
增幅为461.53%,主要系本期合并了Fosber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所致
(2) 2015年1-3月,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1,079,063.8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47,626.38元,减幅为53.62%,主
要系本期出口退税减少
(3) 2015年1-3月,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150,176.3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21,684.92元,
增幅为276.34%,主要系本期合并了Fosber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所致
(4)201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0,265,598.9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4,003,960.56元,增幅为
175.72%,主要系本期合并了Fosber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所致
(5) 2015年1-3月,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7,007,464.7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055,807.64元,
增幅为167.84%,主要系本期合并了Fosber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现金所致
(6)2015年1-3月,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028,129.6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062,858.94元,
增幅为265.39%,主要系本期合并了Fosber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所致
(7)201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1,525,212.5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238,141.56元,增幅为
151.18%,主要系本期合并了Fosber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所致
(8)2015年1-3月,公司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6,5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500,000.00元,增幅为
100%,主要系本期收回科捷龙与利迅达投资款
(9) 2015年1-3月,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7,325.5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7,325.56元,增幅为100%,
主要系合并Fosber收到投资收益。
(10) 2015年1-3月,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40,071.02元,较上年
同期增加1,140,071.02元,增幅为100%,主要系本期合并了Fosber经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所致
(11)2015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787,396.5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787,396.58元,增幅为
100%,主要系本期合并了Fosber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的现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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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5年1-3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493,346.14元,较上年同期
减少10,455,741.08元,减幅为47.64%,主要系去年一季度购建新厂房支出金额较大,本期新厂房建设基本
完工
(13) 2015年1-3月,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5,673,879.35元,减幅为-100.00%,主要系
上期收购Fosber 60%股权所支付的现金所致
(14) 2015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493,346.1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6,129,620.43元,减幅为
96.96%,主要系上年同期有收购Fosber 60%与嘉腾机器人20%股权,而本期无投资。
(15) 2015年1-3月,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0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0,196,560.00元,减幅为
92.76%,主要系本期减少了银行借款
(16) 2015年1-3月,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9,497,817.7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497,817.73元,增幅为
100.00%,主要系Fosber偿还债务所致
(17)2015年1-3月,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83,892.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3,892.00元,
增幅为100.00%,主要系本期合并Fosber所致
(18)2015年1-3月,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6,675,657.11元,减幅为
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内保外贷保证金,而本期无此支出
(19)2015年1-3月,公司支付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881,709.7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793,947.38元,减
幅为74.39%,主要系上期支付并购贷款的保证金以及分配股利支付现金所致
(20)2015 年 1-3 月 ,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5,163,644.46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5,133,565.88 元 , 减 幅 为
17067.18%,主要系欧元汇率持续下跌所致
(21)2015年1-3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316,371.5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6,413,789.28元,减幅为
-132.12%%,主要系本期销售额下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根据公司与意
                                                      大利佛斯伯《股
                                                      份买卖协议》的
                                                      约定,在业绩承
                                                                                       意大利佛斯伯
                                      控股股东及实 诺期内,如果按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2013 年 10 月 09 业绩承诺期间
                                      际控制人唐灼 照国内会计准                                        均按承诺履行
诺                                                                     日              (2013 年度
                                      林、唐灼棉      则审计的扣除
                                                                                       -2016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低于经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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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净利润时,由
                                              该差额导致东
                                              方精工多支付
                                              交易对方的对
                                              价调整金额或
                                              少收到交易对
                                              方的对价调整
                                              金额由东方精
                                              工实际控制人
                                              唐灼林、唐灼棉
                                              承担。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1)
                                              实际控制人唐
                                              灼林先生、唐灼
                                              棉先生承诺:自
                                              东方精工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
                                              东方精工股份,
                                              也不由东方精
                                              工回购该等股
                                              份。(2)股东中
                                              科岳麓、何劲 2011 年 08 月 15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发起人股东
                                              松、达晨创世、日
                                              达晨盛世、刘武
                                              才、徐震承诺:
                                              自东方精工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东方精工
                                              股份,也不由东
                                              方精工回购该
                                              等股份。(3)其
                                              余自然人股东
                                              承诺:自东方精
                                              工股票上市之

                                                                                                         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东方
精工股份,也不
由东方精工回
购该等股份。除
前述锁定期外,
作为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唐灼
林、唐灼棉、何
劲松、邱业致、
蔡德斌、杨俊、
陈道忠承诺在
其担任东方精
工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直接和
间接持有东方
精工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所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东
方精工股份;本
人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
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东方精
工股票数量占
本人所持有东
方精工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
过 50%。2、为
避免同业竞争,
2010 年 8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唐灼林先生、唐


                                                        1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灼棉先生、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中科岳麓及合
计持股 5%以上
的股东达晨创
世、达晨盛世向
公司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承
诺函》。承诺:
(1)“本人(或
本公司)目前没
有直接或间接
地从事任何与
发行人营业执
照上所列明经
营范围内的业
务存在竞争的
任何业务活动。
(2)在本人(或
本公司)作为发
行人主要股东
的事实改变之
前,本人(或本
公司)将不会直
接或间接地以
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独自
经营,合资经营
和拥有在其他
公司或企业的
股票或权益)从
事与发行人的
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
(3)如因未履
行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而给
发行人造成损
失,本人(本公
司)将对发行人
遭受的损失作
出赔偿。(4)本
声明、承诺与保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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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将持续有效,
                                    直至本人(或本
                                    公司)不再为发
                                    行人股东为止。
                                    (5)自本函出
                                    具之日起,本函
                                    及本函项下之
                                    声明、承诺和保
                                    证即不可撤销。

                                    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实施连续、
                                    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公司利
                                    润分配应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在满
                                    足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资金
                                    需求情况下,如
                                    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
                                                     2014 年 12 月 12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生,公司将积极
                                                     日
                                    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一)
                                    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可以
                                    采用现金、股
                                    票、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
                                    利润,在符合现
                                    金分红的条件
                                    下,公司应当优
                                    先采取现金分
                                    红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
                                    的,应当采用现


                                                                                            1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采用股
票股利进行利
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2)
公司可以根据
年度的盈利情
况及现金流状
况,在保证最低
现金分红比例
和公司股本规
模及股权结构
合理的前提下,
注重股本扩张
与业绩增长保
持同步,在确保
足额现金股利
分配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另行
采取股票股利
分配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
(3)公司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二)
公司实施现金
分红时须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
度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即公司
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2)审计
机构对公司的
该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


                                                        1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3)公
司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募集资金
项目除外)。
(三)公司实施
利润分配的比
例如下:(1)在
符合现金分红
的条件且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
内无重大资金
支出发生的情
况下,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应不
低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且任意
三个连续会计
年度内,公司以
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2)公司董事
会应当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1、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无重大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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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
                                                     长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20%;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0.00%   至                        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559.38    至                      5,118.76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18.76
(万元)

                                             经济不景气,印刷机业务下降。财务费用增加,利息收入减少。同时欧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汇率下跌,Fosber 利润贡献减少。




                                                                                                                1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