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7-01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灼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贤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向贤 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2,267,377.42 297,657,638.21 -1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17,325.78 11,230,093.66 -4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877,895.21 9,336,652.55 -37.0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498,589.69 64,257,130.95 -27.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4% 0.91% -0.4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587,392,780.21 3,075,520,148.30 16.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26,573,596.69 1,518,001,813.49 0.5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8,965.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0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13,431.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97,357.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5,608.65 合计 839,430.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04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唐灼林 境内自然人 34.15% 219,210,980 164,408,235 质押 103,091,000 唐灼棉 境内自然人 17.59% 112,928,209 56,464,105 质押 24,795,500 建投投资有限责 国有法人 3.82% 24,509,803 24,509,803 任公司 博时价值增长证 其他 2.87% 18,400,000 0 券投资基金 邱业致 境内自然人 2.43% 15,588,324 11,691,243 西藏自治区投资 国有法人 1.91% 12,254,902 12,254,902 有限公司 盛稷股权投资基 金(上海)有限 国有法人 1.91% 12,254,902 12,254,902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博 时卓越品牌混合 其他 1.09% 7,000,000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国建设银行- 博时价值增长贰 其他 1.09% 7,000,000 0 号证券投资基金 阮元 境内自然人 1.07% 6,90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唐灼棉 56,464,104 人民币普通股 56,464,104 唐灼林 54,802,745 人民币普通股 54,802,745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8,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4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贰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号证券投资基金 阮元 6,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900,000 博时基金-中国银行-平安人寿 -平安人寿委托投资 1 号资产管理 6,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00,000 计划 李鸿雁 5,025,200 人民币普通股 5,025,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 5,002,340 人民币普通股 5,002,340 资基金 刘武才 4,221,555 人民币普通股 4,221,555 唐灼林先生和唐灼棉先生为兄弟关系。2010 年 8 月 18 日,两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 说明 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为19,142,369.45元,较年初增加7,007,097.77元,增幅57.7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在 手订单增加导致预付采购款相应增加。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为3,058,459.66元,较年初下降13,601,122.19元,降幅81.64%,主要系公司于本报告期 末一次性收到了中行1.11亿元保函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505,799,491.41元,较年初增加435,192,205.03元,增幅616.36%,主要系公司本报 告期支付了北京产权交易所股权收购款4.335亿元所致。 (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为556,810,730.85元,较年初增加458,568,770.24元,增幅466.77%,主要系本报告期母 公司借入短期借款4.845亿元以及归还短期借款3000万元所致。 (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为202,754,723.81 元,较年初增加76,475,101.02元,增幅60.56%,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 在手订单增加导致预收货款相应增加。 (6)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为1,123,866.21元,较年初下降1,335,704.01元,降幅54.31%,主要系公司于本报告期 末支付了中行长期借款利息所致。 2、2017年1-3月,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2017年1-3月,公司税金及附加为1,439,394.0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4,506.62元,降幅30.59%,主要系上年同期母公司 出口免抵税额的附加税较多而本报告期出口免抵税额附加税较少所致。 (2)2017年1-3月,公司财务费用为3,706,439.6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53,225.66元,增幅155.05%,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较 多短期借款导致利息支出相应增加。 (3)2017年1-3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388,665.9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2,514.82元,降幅60.39%,主要系本报告期意大利 Fosber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下降所致。 (4)2017年1-3月,公司投资收益为1,935,707.5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02,972.93元,增幅514.26%,主要系本报告期在权益 法下确认的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5)2017年1-3月,公司营业外收入为1,403,222.8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46,010.83元,降幅55.44%,主要系本报告期母公 司营业外收入下降所致。 (6)2017年1-3月,公司营业外支出为825.6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2,185.74元,降幅99.89%,主要系本报告期Fosber营业外 支出下降所致。 (7)2017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17,325.7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12,767.88元,降幅40.18%,主 要系本报告期母公司及Fosber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3、2017年1-3月,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1)2017年1-3月,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为45,458,881.00元,上年同期为0元,主要系 本报告期收到母公司旧厂第二期拆迁补偿款4,486万元所致。 (2)2017年1-3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6,352,281.9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83,823.10 元,增幅222.70%,主要系本报告期母公司购置的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3)2017年1-3月,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为434,470,000.00元,上年同期为0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北京产权交易所4.335 亿元的股权收购款所致。 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4)2017年1-3月,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5,0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000,000.00元,增幅1,275%, 主要系本报告期母公司新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5)2017年1-3月,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0元,上年同期为489,059,993.44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资金所致,本报告期并无此事项。 (6)2017年1-3月,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84,5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0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母公司新借入短期借款 所致。 (7)2017年1-3月,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39,409,694.5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9,969,587.00元,降幅76.73%,主要系上 年同期归还较多借款所致。 (8)2017年1-3月,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金额为-1,964,681.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62,729.96元,降幅 179.89%,主要系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增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旧工厂拆迁事项 出于综合利用粤桂黔高铁经济合作试验区核心区土地的目的,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大道北段的旧厂 房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拆迁办公室于2016年7月签署了《拆迁补偿协 议书》。协议项下公司的旧厂房土地使用权合计38,246.86平方米,土地拆迁所得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11,199.63万元。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拆迁补偿款在扣除资产处置净损失、相关税费等费用支出后,剩余款项将视资产的交割情况确 认为营业外收入,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2016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拨付的首期拆迁补偿款人民币4485.68万元;2017年1月 22日,公司收到第二期拆迁补偿款人民币4,485.68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合计收到拆迁补偿款人民币8,971.36万元,为拆迁 补偿款总金额的80%,预计尾款支付和资产交割将于2017年上半年内完成。 2、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 (1) 公司自2016年3月起实施收购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2017年2月24日,公司领取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0号)。 (2) 2017年4月7日,普莱德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莱德100%股权已过户至东方精 工名下,普莱德已成为东方精工的全资子公司。之后,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了本次交易的现金部分。 (3) 2017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本次购买 资产支付股份对价的最终发行对象为: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先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产投”)、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田汽车”)、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海普仁”),公司对5名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320,108,695股,每股发行价9.20元,成交总金额为2,945,000,000.00元。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 对象为: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8名特定投 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078,431股,每股发行价14.79元,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2,899,999,994.49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3,834,704.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6165,290.42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上述全部股 份已于2017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1、旧工厂拆迁事项 2017 年 01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7-01-24/1203045782.PDF 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 2017 年 04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7-04-24/1203358306.PDF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控股股 根据公司与意大利佛斯伯《股份买卖协议》的约定,在业绩 意大利佛 东及实 承诺期内,如果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斯伯业绩 业绩承诺 际控制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低于经调整净利润时,由该 2013 年 10 承诺期间 均按承诺 及补偿安 人唐灼 差额导致东方精工多支付交易对方的对价调整金额或少收 月 09 日 (2013 年 履行 排 林、唐灼 到交易对方的对价调整金额由东方精工实际控制人唐灼林、 度-2016 棉 唐灼棉承担。 年度) 公司自实施完成收购普莱德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起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继续向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购 2016 年 12 均按承诺 公司 其他承诺 12 个月 买资产的计划,也不存在置出目前东方精工主营业务相关资 月 20 日 履行 产的计划。 收购报告 公司在实施收购普莱德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时,控股 书或权益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和唐灼棉作出承诺:1、自本次交 变动报告 控股股 易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放弃东方精工的实际 书中所作 东及实 控制权。2、为持续分享东方精工的经营成果,本人具有长 承诺 际控制 2016 年 12 均按承诺 其他承诺 期持有东方精工股份之意向。在此前提下,本人进一步承诺, 60 个月 人唐灼 月 20 日 履行 在确保东方精工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本人 林、唐灼 自有资金的持有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选择适当时机对东方 棉 精工实施增持或减持,相关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业绩承诺 关联方 关于同业 业绩承诺期内及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起五年内,北大先行在 期内及业 2017 年 01 均按承诺 北大先 竞争的承 汽车动力电池系统业务领域不会与普莱德进行直接或间接 绩承诺期 月 10 日 履行 行 诺 竞争。 届满之日 起五年内 关于公司实施收购普莱德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方 1、自本次重组完成后,东方精工向北大先行、宁德时代、 北大先 北汽产投、福田汽车、青海普仁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名下 行、宁德 之日起 36 个月内,北大先行、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福田 新增股份 资产重组 时代、北 汽车、青海普仁及一致行动人不增持东方精工股份。 2017 年 01 登记完成 均按承诺 时所作承 其他承诺 汽产投、 2、自本次重组完成后,东方精工向北大先行、宁德时代、 月 10 日 之日起 36 履行 诺 福田汽 北汽产投、福田汽车、青海普仁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名下 个月内 车、青海 之日起 36 个月内,北大先行、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福田 普仁 汽车、青海普仁及一致行动人不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对东方精 工的控制权地位。 首次公开 发起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 2011 年 08 长期 均按承诺 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发行或再 股东 灼棉先生承诺: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月 15 日 履行 融资时所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 作承诺 份,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该等股份。(2)股东中科岳麓、何 劲松、达晨创世、达晨盛世、刘武才、徐震承诺:自东方精 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该 等股份。(3)其余自然人股东承诺: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该等股份。除前 述锁定期外,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唐灼 林、唐灼棉、何劲松、邱业致、蔡德斌、杨俊、陈道忠承诺 在其担任东方精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方精工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 方精工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东方精工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东 方精工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为避免同业竞争,2010 年 8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和唐灼棉先生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 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本人(或本公司)目前没有直 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 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2)在本人(或本公司) 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或本公司)将 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 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发行 人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因未 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人(本公 司)将对发行人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4)本声明、承诺与 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或本公司)不再为发行人股东 为止。(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声明、承 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直 接或间接向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盛稷股权投资基金(上 海)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郭旭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补偿,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 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2、发行人 2010 年至今不存在被证 非公开发 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或采取处罚性监管措施的情 2015 年 06 均按承诺 公司 行股票承 形。3、发行人不会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 长期 月 25 日 履行 诺 支付 Ferretto 集团股权收购及增资款项。发行人已公告收购 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80%股份,发行人保证不会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百胜动力股权收购款。4、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将不用于未来对外投资收购(如 有)。5、公司将开设银行专户存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并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 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专门账户内的资金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存储、审批、决策、使用等) 进行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信息披 露。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实施连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一)利润分配方式:(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 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 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2)公司可以 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 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 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3)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 其他对公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 司中小股 利润分配 2014 年 12 均按承诺 公司 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三年 东所作承 承诺 月 12 日 履行 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 诺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比例如下:(1)在符合现金分红 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 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290.00% 至 340.00%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7,445.25 至 19,681.82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473.14 1、北京普莱德从本年第二季度开始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母公司旧厂拆迁项目预计在本年第二季度完成交割,确认营业外收入; 3、母公司及意大利 Fosber 集团第二季度经营性业绩预计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 接待对象 接待时间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方式 类型 2017 年 02 月 实地 此次的调研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互动平台 机构 09 日 调研 上的《2017 年 2 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02 月 实地 此次的调研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互动平台 机构 15 日 调研 上的《2017 年 2 月 1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