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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精工: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2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7-03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灼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贤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曦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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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853,562,645.12                 3,075,520,148.30                     28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388,779,788.56                1,518,001,813.49                     386.7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88,503,919.96                   172.88%        2,337,308,088.86                11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206,243.75                  153.68%         204,637,369.84                 18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4,127,385.15                  176.34%         117,574,078.45                 170.1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3,872,158.01                     ——         192,038,973.44                 178.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50.00%                      0.22                8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50.00%                      0.22                8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5%                    -0.91%                   4.25%                  -1.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主要为母公司旧厂拆迁处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5,251,383.24
                                                                                              税前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9,456,824.0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85,974.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927,953.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30,987.35

合计                                                                        87,063,291.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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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38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唐灼林            境内自然人     18.93%         219,210,980        164,408,235       质押             52,796,600

北大先行科技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17%         117,717,391        117,717,391       质押             78,640,000
  业有限公司

    唐灼棉            境内自然人     9.75%          112,928,209            0             质押             24,795,500

北京汽车集团产
                       国有法人      6.42%           74,347,826        74,347,826
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6.15%           71,250,000        71,250,000
      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
                       国有法人      2.68%           30,978,261        30,978,261
  份有限公司

青海普仁智能科
技研发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3%           25,815,217        25,815,217
   限合伙)

建投投资有限责
                       国有法人      2.12%           24,509,803        24,509,803
    任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
                         其他        2.04%           23,664,639        23,664,639
   零二组合

泸州市工业投资
                       国有法人      1.70%           19,743,069        19,743,069
 集团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唐灼棉                                                     112,928,209   人民币普通股         112,928,209

              唐灼林                                                      54,802,745   人民币普通股          54,802,745

               阮元                                                        9,000,024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2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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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慧丽                                                   5,6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620,000

              李鸿雁                                                   5,025,200   人民币普通股       5,025,200

              刘武才                                                   4,123,555   人民币普通股       4,123,555

              邱业致                                                   3,897,081   人民币普通股       3,897,081

              冼伟泰                                                   2,459,180   人民币普通股       2,459,180

               朱虹                                                    2,0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68,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
                                                                       1,999,960   人民币普通股       1,999,960
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唐灼林先生和唐灼棉先生为兄弟关系。2010 年 8 月 18 日,两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书》,属于一致行动人。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先行”)与青海普仁
                                 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海普仁”)属于一致行动人。北京汽车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产投”)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说明                             称“福田汽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人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唐灼林、唐灼棉、北大先行、青海普仁、北汽产投、
                                 福田汽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为本公司关联
                                 方。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547,466,846.95元,较年初增加973,073,825.78元,增幅169.41%,主要系母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

2.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为255,696,179.53元,较年初增加178,912,158.73元,增幅233.01%,主要系本年合并北京
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普莱德”)所致。

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1,416,248,376.29元,较年初增加1,129,547,001.55元,增幅393.98%,主要系本年合并北
京普莱德所致。

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为42,197,524.20元,较年初增加30,062,252.52元,增幅247.73%,主要系本年合并北京普
莱德所致。

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为1,768,156,537.17元,较年初增加1,367,151,902.17元,增幅340.93%,主要系本年合并北京普
莱德所致。

6.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为0元,年初金额为17,545,754.07元,主要系本年母公司旧厂资产完成交割
所致。

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846,738,592.84元,较年初增加585,353,998.98元,增幅223.94%,主要系母公司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为46,234,218.12元,较年初增加46,221,825.79元,增幅372987.37%,主要系本年合并北京
普莱德所致。

9.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为353,683,510.87元,较年初增加117,289,744.79元,增幅49.62%,主要系本年合并北京普
莱德所致。

1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为4,616,547,741.69元,较年初增加4,198,773,461.36元,增幅1005.03%,主要系本年合并北京
普莱德所致。

11.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64,077,443.37元,较年初增加63,319,035.18元,增幅8348.94%,主要系本年合并
北京普莱德所致。

12.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71,636,534.69元,较年初增加41,214,925.52元,增幅135.48%,主要系本年合并
北京普莱德所致。

1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为168,764,585.07元,较年初增加70,522,624.46元,增幅71.78%,主要系本年合并北京普
莱德所致。

1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为666,058,820.95元,较年初增加638,619,254.22元,增幅2327.37%,主要系本年合并北
京普莱德所致。

1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为2,224,831,253.88元,较年初增加1,966,965,207.24元,增幅762.79%,主要系本年合并
北京普莱德所致。

16.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为204,889,992.86元,较年初增加78,610,370.07元,增幅62.25%,主要系母公司及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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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ber在手订单增加所致。

1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140,186,590.10元,较年初减少80,360,394.77元,降幅36.44%,主要系本年支付苏州
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动力”)原股东收购款所致。

1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为404,506,341.05元,较年初增加272,814,815.88元,增幅207.16%,主要系本报告期收购
意大利 Fosber.40%股份而增加的借款所致。

19.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为107,515,766.74元,较年初增加56,128,377.07元,增幅109.23%,主要系本年合并北京
普莱德所致。

2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32,969,329.57元,较年初增加15,833,240.16元,增幅92.40%,主要系本年合并北
京普莱德所致。

21.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本1,149,154,435.00元,较年初增加507,287,926.00元,增幅79.03%,主要系本年度发行股份购买
北京普莱德100%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22.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为5,655,861,742.47元,较年初增加5,170,806,809.18元,增幅1066.02%,主要系本年收购
北京普莱德以及收购意大利Fosber.40%股份的综合影响所致。

2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库存股为0元,年初金额为13,184,460.00元,主要系本年回购股权激励未解锁部分的股份所致。

2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为41,417,469.40元,较年初下降155,347,320.93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收购意大利
Fosber40%股份所致。

二、利润表

1. 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2,337,308,088.8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52,512,162.96元,增幅为115.46%,主要系本年新增合
并北京普莱德4-9月营业收入以及母公司和意大利Fosber营业收入较快增长所致。

2. 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成本1,823,404,514.9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4,963,235.49元,增幅为128.37%,主要系本年新增合
并北京普莱德4-9月营业成本以及母公司和意大利Fosber营业收入增长而成本也相应增长所致。

3. 2017年1-9月,公司税金及附加9,975,810.9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994,145.93元,增幅为234.57%,主要系本年新增合并北
京普莱德4-9月税金及附加以及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带动相应税金增长所致。

4. 2017年1-9月,公司销售费用94,982,174.9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125,750.44元,增幅为48.74%,主要系本年新增合并北京
普莱德4-9月销售费用以及母公司和意大利Fosber营业收入增长带动销售费用增长所致。

5. 2017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222,198,259.3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6,437,051.09元,增幅为91.95%,主要系本年新增合并北
京普莱德4-9月管理费用所致。

6. 2017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8,716,386.6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216,583.13元,增幅为1643.96%,主要系本年新增合并北京
普莱德4-9月财务费用所致。

7. 2017年1-9月,公司投资收益16,828,247.9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960,117.98元,增幅为335.05%,主要系母公司购买保本
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收益所致。

8. 2017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127,592,755.5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6,165,789.58元,增幅为306.00%,主要系本年母公司旧
厂拆迁处置收益所致。

9. 2017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支出20,770,522.8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589,591.14元,增幅为1658.83%,主要系本年支付意大
利Fosber原股东业绩补偿款所致。

10. 2017年1-9月,公司所得税费用67,595,444.9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661,455.51元,增幅为78.19%,主要系新增合并北京
普莱德4-9月所得税费用以及母公司和意大利 Fosber利润增长带动所得税费用增长所致。

11. 2017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4,637,369.8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2,230,412.77元,增幅为182.62%,
主要系新增合并北京普莱德4-9月净利润以及母公司和意大利Fosber净利润增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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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1. 2017年1-9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453,281,410.0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70,130,189.70元,增幅为
126.49%,主要系新增合并北京普莱德4-9月金额以及母公司和意大利Fosber销售增长所致。

2. 2017年1-9月,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6,833,129.0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405,527.25元,增幅为227.17%,
主要系新增合并北京普莱德4-9月金额以及母公司保函保证金收入和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3. 2017年1-9月,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869,299,262.0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69,098,691.87元,增幅为
166.97%,主要系新增合并北京普莱德4-9月金额以及母公司和意大利Fosber销售增长带动采购增加所致。

4. 2017年1-9月,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为84,641,333.1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991,114.30元,增幅为217.60%,主要系新增合
并北京普莱德4-9月金额以及母公司和意大利Fosber利润增长带动税金增加所致。

5. 2017年1-9月,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93,900,000.00元,该金额为本年北京普莱德收回的黑龙江普莱德股权转让款。

6. 2017年1-9月,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7,952,809.03元,该金额主要为母公司收到的保本理财收益。

7. 2017年1-9月,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48,940,504.76元,该金额主要系母公司本
年收到的旧厂拆迁补偿款。

8. 2017年1-9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66,964,433.9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209,228.71
元,增幅为257.04%,主要系新增合并北京普莱德4-9月金额所致。

9. 2017年1-9月,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为37,783,657.79元,该金额主要为公司支付的百胜动力股权转让款。

10. 2017年1-9月,公司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为1,916,778,502.79元,该金额主要为收购北京普莱德支付
的现金净额以及收购意大利Fosber40%股权所支付的现金。

11. 2017年1-9月,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53,021,830.00元,该金额主要为母公司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所支付
的现金以及支付给意大利Fosber原股东的业绩补偿款。

12. 2017年1-9月,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835,699,994.49元,较上年同增加2,348,119,737.43元,增幅为481.59%,主要系
本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

13.2017年1-9月,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24,834,086.9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2,402,165.33元,增幅为118.93%,主要系新
增合并北京普莱德4-9月金额以及为收购意大利Fosber40%股权而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4.2017年1-9月,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84,524,341.88元,该金额主要为北京普莱德收回的承兑汇票保证金。

15.2017年1-9月,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858,013,811.5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8,695,638.05元,增幅为53.4%,主要系新
增合并北京普莱德4-9月金额以及本年母公司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16.2017年1-9月,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70,305,969.7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259,017.86元,增幅为
142.04%,主要系公司本年分配现金股利、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给少数股东金额增加以及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综合影
响所致。

17.2017年1-9月,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3,199,987.9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2,937,987.99元,增幅为606.74%,
主要系为收购意大利Fosber40%股权所增加的借款保函保证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套设备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区域营销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金额44,045.5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831.58万元。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为3,054.15万元,其中2,330.10万元已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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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套设备项目”。因此,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及利息总计为1,555.6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认为本公司本次行为符
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1,555.63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25)等相关公告。
2、公司收购意大利Fosber集团剩余40%股份交割完成
    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意大利
Fosber集团剩余40%股份的议案》,并于2017年6月23日与意大利Fosber原股东签订了《股权买卖协议》,以3,313.52万欧元
购买意大利Fosber原股东共同持有的意大利Fosber剩余40%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收购意大
利Fosber集团剩余40%股份的公告》(2017-021)等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广东省发改委和商务厅关于收购意大利Fosber剩余40%股份的相关手续。按照《股权买卖协议》
的相关约定,股权交割条件已全部达成,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了收购价款,并履行了意大利Fosber剩余40%股份的交割手
续。本次收购交割完成后,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东方精工(荷兰)公司持有意大利Fosber100%的股份,意大利Fosber
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收购意大利Fosber集团剩余40%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7-028)等相关公告。
3、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际使
用自筹资金的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
同意以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6,188.4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发
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31)等相关公告。
4、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因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未达成业绩考核指标解锁条件,根据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不得
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该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回购了该
8,899,200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份数量的60%。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将全部完成回购注销,股本总额由1,158,053,635股调整为1,149,154,4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
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7-021)、2017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完成的公告》(2017-033)等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巨潮资讯网
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2017 年 07 月 28 日    (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
动资金                                                ail/true/1203740312?announceTime=2017-07-28)

                                                      巨潮资讯网
                                2017 年 6 月 28 日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sme/bull
公司收购意大利 Fosber 集团                            etin_detail/true/1203655123?announceTime=2017-06-28)
剩余 40%股份交割完成                                  巨潮资讯网
                               2017 年 09 月 06 日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sme/bull
                                                      etin_detail/true/1203938385?announceTime=2017-09-0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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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                                   巨潮资讯网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2017 年 09 月 26 日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sme/bull
目的自筹资金                                               etin_detail/true/1203999713?announceTime=2017-09-26)

                                                           巨潮资讯网
                                     2017 年 6 月 28 日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sme/bull
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                                   etin_detail/true/1203655132?announceTime=2017-06-28)
购注销完成                                                 巨潮资讯网
                                     2017 年 10 月 12 日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sme/bull
                                                           etin_detail/true/1204029911?announceTime=2017-10-12)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
               承诺 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内容
                方      类                                                                             时间 期限 情况
                        型

                                                                                                       2016
                        其                                                                             年
                             公司自实施完收购北京普莱德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之后,自本次重组完                      均按
                        他                                                                             12     12 个
               公司          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继续向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购买资                     承诺
                        承                                                                             月     月
                             产的计划,也不存在置出目前东方精工主营业务相关资产的计划。                               履行
                        诺                                                                             20
                                                                                                       日

               控股
                             公司在实施收购北京普莱德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股东                                                                                    2016
                             制人唐灼林和唐灼棉作出承诺:1、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本人承
               及实     其                                                                             年
                             诺不放弃东方精工的实际控制权。2、为持续分享东方精工的经营成果,本人                      均按
               际控     他                                                                             12     60 个
收购报告书                   具有长期持有东方精工股份之意向。在此前提下,本人进一步承诺,在确保东                     承诺
               制人     承                                                                             月     月
或权益变动                   方精工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本人自有资金的持有情况及资金                     履行
               唐灼     诺                                                                             20
报告书中所                   需求状况,选择适当时机对东方精工实施增持或减持,相关交易按照中国证监
               林、唐                                                                                  日
作承诺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灼棉

                             公司在实施收购北京普莱德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时,北京普莱德原股东 2016
               北京     其 北大先行、青海普仁、北汽产投、福田汽车、宁德时代承诺:1、除北汽产投 年
                                                                                                                      均按
               普莱     他 和福田汽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北大先行和青海普仁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外,北 12
                                                                                                              长期    承诺
               德原     承 京普莱德原股东各自保证截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 月
                                                                                                                      履行
               股东     诺 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将来亦不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北京普莱德原股东 20
                             不会试图通过股东大会改选东方精工董事会成员。                              日

               控股     权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唐灼棉于2017年9月12日与余文芳签署了 2017                   均按
               股东     益 《股份转让协议》, 并于2017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年            6 个月 承诺
               及实     变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 10                    履行


                                                                                                                             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际控   动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不存 月
             制人   限 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七条规定的 18
             唐灼   售 情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唐灼棉承诺股份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不 日
             林、唐 承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灼棉   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2010 年 8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
                         唐灼棉先生、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科岳麓及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达晨创
                         世、达晨盛世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本人(或本
                    股 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 2011
                    份 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2)在本人(或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主要股 年
             发起                                                                                                均按
                    限 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或本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 08
             人股                                                                                         长期   承诺
                    售 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 月
             东                                                                                                  履行
                    承 发行人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 15
                    诺 竞争的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将对发行人遭受的损失作出 日
                         赔偿。(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或本公司)不再为发
                         行人股东为止。(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
                         即不可撤销。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向建投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盛稷股权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
                    非 公司、郭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公 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2、发行人不会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2015
                    开 金用于支付意大利 Ferretto 集团股权收购及增资款项。发行人已公告收购百胜
                                                                                                   年
                    发 动力 80%股份,发行人保证不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百胜动力股权收                        均按
                                                                                                06
             公司   行   购款。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将不用于未来对外投资收购(如有)。          长期   承诺
                                                                                                月
                    股   4、公司将开设银行专户存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及专户                     履行
                                                                                                25
                    票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专门账户内的资金严格按照证监会《上
                                                                                                日
                    承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
                    诺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存储、审批、决策、使用等)进行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利润分配方式:
                    利                                                                         2014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润                                                                         年
其他对公司               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                    均按
                    分                                                                         12
中小股东所   公司        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       三年         承诺
                    配                                                                         月
作承诺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履行
                    承                                                                         12
                         合理因素;(2)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
                    诺                                                                         日
                         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
                         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
                         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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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三)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比例如下:(1)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
                      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
                      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90.00%     至                      240.00%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7,740.79    至                     32,523.69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565.79

                                                   1、本年确认旧厂拆迁处置收益。
                                                   2、智能包装设备业绩保持稳定增长,且从本年 9 月开始,意大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利 Fosber 成为全资子公司,其净利润从 9 月开始全部纳入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范围。
                                                   3、北京普莱德从本年 4 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1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灼林


                                                                           2017 年 10 月 25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