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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精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8-07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 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 11: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陈惠仪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