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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9-03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
出,并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
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董事会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电话通知、直接送达、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可不受签署通知时限、方式的限制,通过电话或者
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定召集人,同意
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
东方精工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