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 解除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股) 开始日 质押日
股份比例
动人
中信证券 个人
申东
是 1,700,000 2019-5-13 2020-5-12 股份有限 0.87% 资金
日
公司 需要
中信证券 个人
申东
是 6,800,000 2019-5-13 2020-5-12 股份有限 3.46% 资金
日
公司 需要
中邮证券 个人
申东
是 28,000,000 2019-5-13 2020-5-12 有限责任 14.27% 资金
日
公司 需要
2019 年 5 月 13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1,700,000 股(占本公司
股份总额的 0.43%)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质押期限为 12 个月,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019 年 5 月 13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6,800,000 股(占本公司
股份总额的 1.70%)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质押期限为 12 个月,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019 年 5 月 13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28,000,000 股(占本公司
股份总额的 7.00%)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质押期限为 12 个月,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股东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 解除 质押占其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股) 开始日 质押日 所持股份
动人 比例
申万宏源 个人
申东
是 14,090,000 2018-5-3 2019-5-14 西部证券 7.18% 融资
日
有限公司 需要
申万宏源 个人
申东
是 13,910,000 2018-5-3 2019-5-14 西部证券 7.09% 融资
日
有限公司 需要
2018 年 5 月 3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14,090,000 股(占本公司
股份总额的 3.52%)质押给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14 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质押的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8 年 5 月 3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13,910,000 股(占本公司
股份总额的 3.48%)质押给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14 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质押的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96,255,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49.06%。本次股份质押和解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38,470,55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70.5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共
持有公司股份 246,02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1.50%,其中,申东日先生所持有
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38,470,550 股,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
的 56.28%,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未进行股权质押。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解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