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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玻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7-09-21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北玻”)以
直接借款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80 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为有效运用资金,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向天津北玻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80 万元
的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提供给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其补充设备、原材料采购款及流动资金的资金
缺口。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被资助公司利息。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资助期限:一年,自资金汇入控股子公司账户之日起算。
    6、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
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
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598738607D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津北玻 90%的股权,自然人高琦持有天津北玻 1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高学明
       注册地址:天津宝坻区节能环保工业区天兴路西侧宝中道南侧
       成立时间: 2012 年 7 月 25 日
       经营范围:玻璃钢化技术、低辐射镀膜技术、光伏技术研发及相关产品设计、制造、
销售;玻璃工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
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主要财务状况:经审计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天津北玻总资产为 39,612.71 万元 ,净
资产为 19,122.18 万元,负债总额为 20,490.53 万元。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天津北玻总资产为 36,706.95 万元 ,净资产为
18,048.34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658.62 万元。
    三、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为自然人高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其按出资额提供同
比例财务资助 120 万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保障天津北玻能够实现良好效益,公司以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
解决其资金需求,本次资助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发展所需的资
金缺口,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
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天津北玻行业前景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授权董事长高学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财务资助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各项法律文件,若各金融机构需要各位董事在有关文件上签字程序,公司董事在本财务资助额
度内履行签字程序。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控股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
的需求,公司向天津北玻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财务资助按不
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被资助公司收取利息,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向天津北玻提供财务资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 1,200 万元(不包含本次财务资助),为对公司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出现逾期付息或未归还本金等情形。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