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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玻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5-18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审
计总监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具备其行驶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
利益的情形。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高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雷敏先生、高琦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夏冰女士为财务总监,杨渊晰先生为审计总监。




    独立董事签字:




    武佩增                             单立平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