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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玻股份:关于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实施的公告2019-12-23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 1%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实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高学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743,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及减持计划提
前终止实施的告知函》,自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今,其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 1%。同时,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减持本公司股份 827.99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88%。并根据硅巢项目的进展资金需求,决定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实施,
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2019-12-16 至
     高学明    集中竞价交易                    2.856          827.99            0.88
                               2019-12-20


    2、累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高学明      大宗交易      2016-7-11        5.77          650.00            0.69
                                    2019-12-16 至
                   集中竞价交易                         2.735           389.225                0.42
                                     2019-12-19

                       小   计             --             --            1,039.225              1.11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2-20         2.96           438.769                0.47

                        合计               --             --            1477.994               1.58
    注:2016 年 7 月 11 日, 高学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00 万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0.69%(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1)。2017 年 5 月,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股本 720,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937,170,000 股,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披露的《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表中
2016 年 7 月 11 日高学明先生减持均价及减持股数已经除权除息调整。

     高学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
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为1.58%。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经除权除息调整)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470.14              54.92         49,992.15            53.34

 高学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67.54              13.73         11,877.04            12.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602.61              41.19         38,115.11            40.67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高学明先生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
     1)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无论本人是否还在
公司任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批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解除此项锁定。
     公司自然人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无论本人是否还在公司任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该
承诺是指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由持有公开发行前股份因转增股本、送红股等
权益性分派所增加的股份,每年可转让不超过20%,五年后可以全部转让。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自然人股东买卖股份还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此
期间,如公司有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性分派,则可转让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前高学明先生严格履行并已履行完毕了该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的25%;自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前高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高学明先生计划减持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实施。
    4、本次减持后,高学明先生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