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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4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7-54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发出。
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
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以 2017 年 7 月 13 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股票期权和/或限制性股票。
    董事长邹剑寒先生、副董事长李五令先生作为邹剑樵先生、李四平先生的近
亲属。董事陈淑美女士、周宏先生、唐志国先生作为本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上述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
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意见,详见公
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