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奥佳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4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7-56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上午 11:00 在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178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
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符合公司任职资格的董事、中高层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不存在《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因知悉内
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
形。

       综上,上述17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监事会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7月13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17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60万份和限制性股票66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17.08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54元/股。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