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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4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45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558,134,87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5,813,487.80 元=558,134,878 股×0.1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
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4030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
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94030 元/股=55,813,487.80 元÷561,487,000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4030 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7                   邹剑寒

             2            01*****628                   李五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
        咨询联系人:李巧巧、郑家双
    咨询电话:0592-3795714
    传真电话:0592-3794724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