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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斯: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5-03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7 名,实际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符合《中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
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彭友才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友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简历:


   彭友才先生:汉族,1974 年生,硕士学历。现任公司共享中心系统总经理助
理。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在钱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2000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在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金宝汤太古(厦门)有限公司任高级财务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9
月在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管理计划与分析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在太古冷链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任高级财务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
任公司共享中心系统总经理助理。
    彭友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