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8-0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5日下午15:00 至2018年9月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龙腾路1号杭州哈尔斯实业 有限公司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7,413,6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7,400,7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90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1%;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1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1%。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5、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7、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8、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9、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400,76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