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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集团: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4-2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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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启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蓐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黄荣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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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1,209,218.95           354,177,394.23                      3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355,849.97            25,039,520.97                      3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3,630,941.21            24,507,160.41                      37.2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545,616.77            33,411,364.79                      -86.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56                    0.0716                     33.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40                    0.0716                     31.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6%                    1.50%                       0.5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127,112,846.40         2,904,240,985.19                       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36,312,903.14         1,597,728,072.20                      14.9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3,913.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1,143.2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62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701.25

合计                                                                   -275,091.2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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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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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90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何启强           境内自然人            25.76%         95,606,900        73,646,900

麦正辉           境内自然人            23.05%         85,550,500        65,163,150

中山市长青新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96%         44,400,000                     质押                 30,460,000
业有限公司

张蓐意           境内自然人             2.47%          9,180,000         6,885,000

郭妙波           境内自然人             1.60%          5,930,600

泰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1.56%          5,770,980
红-个人分红
-019L-FH002 深

泰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 其他                     1.47%          5,440,506
品-019L-CT001
深

中国银行-景顺
长城动力平衡证 其他                     1.28%          4,738,526
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鹏
华动力增长混合 其他                     1.17%          4,347,994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景顺长
城鼎益混合型证 其他                     1.13%          4,190,436
券投资基金
(LOF)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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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数量

何启强                                                               21,959,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959,000

麦正辉                                                               20,387,350 人民币普通股       20,387,350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44,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400,000

郭妙波                                                                5,930,600 人民币普通股        5,930,60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5,770,980 人民币普通股        5,770,980
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5,440,506 人民币普通股        5,440,506
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深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
                                                                      4,738,526 人民币普通股        4,738,526
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347,994 人民币普通股        4,347,994
(LOF)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
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90,436 人民币普通股        4,190,436
(LOF)

芜湖嘉豪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40,700 人民币普通股        3,040,700

                                 上述股东中,何启强、麦正辉是一致行动人,何启强、郭妙波是夫妻关系,新产业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是何启强、麦正辉控制的公司。除此之外,对于其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
说明
                                 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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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68.01%,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2、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54.35%,主要原因是部分未交
割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在报告期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引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66.98%,主要原因是本期末票据业务结算减少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162.10%,主要原因是预付供应商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比期初增加25,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威海昊阳签署《荣成市长青
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按25,400万元向威海昊阳转让荣成环保92%股权。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48.69%,主要原因是待抵扣增值税减少所致。
7、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期初减少43.65%,主要原因是出让荣成环保所致。
8、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比期初减少47.32%,主要原因是部分未交
割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在报告期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引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少所致。
9、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38.73%,主要原因需支付的薪酬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44.11%,主要原因长青环保、宁安环保归还借款所致。
11、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威海昊阳签署《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合同》,公司向威海昊阳转让持有的荣成环保92%股权,荣成环保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期增加33.04%,主要原因是制造业订单增长及增加鱼台环保售电量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期增加55.36%,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期增加74.04%,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及产品推广费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比上期增加65.33%,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限制性股票摊销费用增加515万元及
在建环保项目筹建费用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增加154.87%,主要原因是应收款增加引起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期增加40.89%,主要原因是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在报告期末美元兑人民
币汇率下降引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利润比上期增加54.59%,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8、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减少32.91%,主要原因是退税减少所致。
9、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增加79.97万元,主要是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期分别增加32.94%、33.21%,主要是本期营业
利润增加所致。
11、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比上期增加33.52%、31.28%,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86.39%,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增加致使本期经营活
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178.1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期增加132.56%,主要原因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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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确定了以2016年3月30日作为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筹措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外,向符合条件
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802.3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3月30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49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次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2.3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限制性股票上市前公司股本总额371,101,322股的2.16%;
    4、本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35名;
    5、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6年4月19日。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16年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2、2016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768,000股新股。
      3、2016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176.80万股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2016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1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何启强和麦正辉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3,500.8469万股,其中何启强认购
不超过2,310.5589万股,麦正辉认购不超过1,190.2880万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016 年 01 月 25 日                  巨潮网、四大报


                                                                                                           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016 年 01 月 25 日                  巨潮网
理办法

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巨潮网、四大报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

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巨潮网、四大报
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2016 年 04 月 18 日                  巨潮网、四大报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01 月 14 日                  巨潮网、四大报
审核通过的公告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2016 年 03 月 05 日                  巨潮网、四大报
准批复的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2016 年 03 月 30 日                  巨潮网、证券时报
告书摘要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             2016 年 03 月 30 日                  巨潮网、证券时报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提示性公告       2016 年 04 月 18 日                  巨潮网、证券时报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16 年 04 月 18 日                  巨潮网、证券时报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
                                       2016 年 04 月 18 日                  巨潮网、证券时报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2016 年 04 月 18 日                  巨潮网、证券时报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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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何启
                                                           强、麦正辉、张蓐意承诺:除前述锁定期满
                                                           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
                                                           接持有长青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所持有
                                                           的长青集团股份。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本公司的股票                          1、在担任公司董事、
                                 何启强、麦正 1、股份限售 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辉、中山市长 承诺         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间、离职半年内以及申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2011 年 08 月 25 日
                                 青新产业有    2、关于同业 50%。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项得到严格执行
                                 限公司       竞争的承诺   2、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持                         二个月内;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承诺:除长                         2、长期
                                                           青集团及其子公司外,其(公司)目前未开
                                                           展长青集团现从事的主营业务,将来也不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
                                                           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
                                                           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长青集团主营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其或其
                                                           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长青集团主
                                                                                                                                                                   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
                        的,其(公司)将立即通知长青集团,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长青集团,以确保长青集
                        团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
                        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
                        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
公司、何启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其他承诺   大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 2015 年 01 月 13 日      长期
强、麦正辉                                                                                                项得到严格执行
                        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
                        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
                        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
                        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加强募集资金运用管理,实现预期效益。本
                        次募集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鱼台环保生物
                        质发电工程项目和骏伟金属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
                        力,提升公司业务承接能力,缓解业务迅速
                        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推动公司业务的良性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公司         其他承诺                                             2014 年 09 月 18 日   长期
                        发展,从而增加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项得到严格执行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既可以
                        增加公司的装机容量和提升公司在生物质综
                        合利用市场的占有率,也可以继续稳固公司
                        在燃气具行业的传统优势。公司已对上述募
                        投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业发
                        展趋势,若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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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
                            施,提升投资回报,降低新增股份上市后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东长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
                            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
                            权部门的监督。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麦正辉
                            针对劳务派遣事项承诺如下:如公司及其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何启强、麦正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其他承诺     股票并上市报告期内的劳务派遣事项,被主 2014 年 09 月 18 日             长期
辉                                                                                                                    项得到严格执行
                            管部门要求补缴费用或缴交行政罚款的,实
                            际控制人愿意全额补偿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因此承担的全部费用及损失。

何启强、麦正 股份限售承                                                                            2015-07-08 至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015 年 07 月 08 日
辉             诺                                                                                  2016-07-07         项得到严格执行

                            通过本次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由公司董事会设立专户
               募集资金使   存储,并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募集资金的三方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公司                                                                         2015 年 11 月 09 日   长期
               用承诺       监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补充流动资                                                    项得到严格执行
                            金的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实施重大投资和资产
                            购买。

                            1、自 2014 年 11 月 4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期                         1、2014-11-04 至
                            间,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以及本人控制                                 2015-05-04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何启强         其他承诺                                                      2015 年 11 月 09 日
                            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减持长青集团股份的情                                 2、2016-03-31 至   项得到严格执行
                            形。                                                                   2016-09-30

                                                                                                                                       1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自长青集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                                3、长期
                          个月内,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以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长青集团
                          股份的计划。
                          3、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以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收
                          益归长青集团所有。

                          1、自 2014 年 11 月 4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期
                          间,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交易系统以大宗
                          交易方式向一致行动人郭妙波(何启强之配
                          偶)转让长青集团股份合计 2,965,300 股;除
                          上述股份转让外,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以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自 2014 年 11 月 4 日至                            1、2014-11-04 至
                          2015 年 5 月 4 日期间不存在减持长青集团股                              2015-05-04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麦正辉      其他承诺      份的情形。                                       2015 年 11 月 09 日   2、2016-03-31 至
                                                                                                                    项得到严格执行
                           2、自长青集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                               2016-09-30
                          个月内,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以及本人控                                 3、长期
                          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长青集团
                          股份的计划。
                          3、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以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收
                          益归长青集团所有。

何启强、麦正 股份限售承   承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2016-03-31 至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2016 年 03 月 30 日
辉          诺            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                                                   2019-03-30         项得到严格执行

                          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公司        其他承诺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 2016 年 03 月 30 日            长期
                                                                                                                    项得到严格执行
                          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
                          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1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
                                                 大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
                                                 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
                                                 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
                                                 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
                                                 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
                                    募集资金使                                                                    2015-10-23 至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公司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 2015 年 10 月 23 日
                                    用承诺                                                                        2016-10-22        项得到严格执行
                                                 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
                                                 第四条:
                                                 (一)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
                                                 金项目支出除外)发生,在依法提取法定公
                                                 积金、任意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单
                                                 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
                                                                                                                  2014-04-18 至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分红承诺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2014 年 04 月 18 日
                                                                                                                  2016-12-31        项得到严格执行
                                                  (二)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
                                                 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利润。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利润
                                                 分配,具体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
                                                 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1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00%    至                     3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002.85        至                6,503.71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5,002.85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增长




                                                                                                                                                             1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售
    资产类别                                 累计公允价                            累计投资收益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成本     值变动损益                 购入金额     出金额
                                              值变动

金融衍生工具             0.00 3,140,566.71                                          -2,030,443.54               不适用

合计                     0.00 3,140,566.71         0.00       0.00          0.00    -2,030,443.54        0.00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16 年 4 月 28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