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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6 人,实
际到会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
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