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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3-3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总股本 741,895,4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长青集团                   股票代码                00261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骏                                   苏慧仪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电话                             0760-22583660、89829007                0760-22583660、89829007
电子信箱                         dmof@chantgroup.cn                     dmof@chantgroup.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环保热能业务和燃气具制造业务。2020年,公司做出重大战略调整:出售燃气
具制造业务。该交易事项已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从
2021年2月1日起,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从原来的燃气具
制造业务和环保热能业务,变更为单一的环保热能业务。
    (一)公司环保业务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大致情况如下:
1. 生活垃圾发电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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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营模式:以政府无偿供应的生活垃圾为原料,收取垃圾处理费并生产电力并上网销售。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垃圾发电持续受到政策支持,垃圾发电发展规划将延伸至2030年,专项
规划内的垃圾发电项目将列入补贴优先支付的范围。
    (3)行业发展阶段:成长期
    (4)周期性特点:公司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产生的电能除少量自用外全部上网销售,因此不存在明显
的周期性。
    (5)产能投建、扩张情况:报告期内无产能投建、扩张情况。

2、生物质热电联产产业:
     (1)运营模式:以公司向农民或经纪人有偿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
热力、电力和固体燃料等可再生能源,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其中电力上网销售,热力及固
体燃料向客户销售。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秸秆因没有有效利用途径,而在田间地头露天直接焚烧,严重污染空气,
同时国家环保部通过卫星对秸秆焚烧火点实施遥感监测,且各地也出台了严厉的处罚制度。
     (3)行业发展阶段:成长期
     (4)周期性特点: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产生的电能除少量自用外全部上网销售,因此在发电业
务上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供热方面,则根据不同的热用户类型分别出现不同的周期性特点。若用户为工
业用户,则供热业务受用热企业行业周期性影响;若用户为居民,则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仅在采暖期存在
对外供暖。
     (5)产能投建、扩张情况:铁岭、永城项目于报告期内投产,阜宁、睢宁、滑县、新野、延津、郯
城、宾县、松原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预计2021年投产。

3、园区的集中供热产业:
    (1)运营模式:以高效能、低排放技术建设营运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设施,替代分散小锅炉,以解决
工业区内的工业用蒸汽和取暖问题,可大幅节省用煤,并实现烟气的达标排放。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2016年3月,五部委联合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
对热电联产项目的规划建设作了规范,并明确了提出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由电网企业
优先收购。开展电力市场的地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暂不参与电力销售的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具体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参与电力
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电量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的
交易模式),所发电量全额优先上网并按政府定价结算。这为公司的热电联产项目电力全额上网提供了保
障。
   (3)行业发展阶段:成长期
    (4)周期性特点:园区集中供热/热电联产项目具有明显的销售半径,且公司所投资集中供热/热电联
产项目位于工业区内或附近,公司集中供热业务受园区的用热企业行业周期性影响。
    (5)产能投建、扩张情况:曲江项目报告期内投产,蠡县和茂名项目报告期内处于试运行阶段,预计
2021年投产。
    (二)燃气具制造业务方面,内销的产品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燃气壁挂炉等,销售渠道主
要分为线上(电子商务平台)和线下(代理商实体店)两种模式;而外销产品主要包括燃气烤炉和燃气取
暖器等,OEM(原始设备制造商,即代工生产)/ ODM(自主设计制造商)模式是其主要销售模式。燃气
具行业发展目前处于成熟期,燃气具行业需求量受经济发展周期性影响而呈现一定的变化。
    近年来受贸易壁垒增加、贸易摩擦加剧、汇率波动的影响,加之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燃气具业务的营
业收入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处于萎缩状态,为减少燃气具制造业
务经营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于2020年内启动将燃气具制造业务剥离上市公司事项,已于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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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3,022,380,872.43       2,498,156,448.97                 20.98%           2,007,166,37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0,381,888.04          295,218,365.69                 18.69%            166,812,74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38,150,589.67          282,671,016.94                 19.63%            138,495,829.2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128,727.06          529,589,425.97                 -53.52%           699,991,829.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723                 0.3979               18.70%                      0.22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05                 0.3979               18.25%                      0.22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9%               13.05%                      0.54%                    7.78%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9,328,133,393.72       6,944,656,558.86                 34.32%           5,008,191,026.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48,183,074.13       2,408,647,746.44                 14.10%           2,114,983,163.7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00,607,928.99         713,530,778.80           891,724,675.56          916,517,48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703,433.35       93,686,489.57           116,533,305.09           87,458,66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1,481,675.37       94,657,258.30           114,714,283.21           77,297,372.7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149,624.32          64,625,460.31           183,078,129.53          104,574,761.5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20,497 前一个月末普通             20,762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股股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何启强         境内自然人           25.77% 191,213,800                            143,410,350 质押                50,000,000
麦正辉         境内自然人           23.06% 171,101,000                            128,325,75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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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长青新 境内非国有
                                   11.97% 88,800,000                              质押             34,750,000
产业有限公司 法人
李苗颜         境内自然人          4.24% 31,475,123
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社
             其他                  2.92% 21,692,212
保基金四二零
组合
张蓐意         境内自然人          1.88% 13,920,000                               质押              4,629,700
郭妙波         境内自然人          1.60%   11,861,200
黄旺萍         境内自然人          1.15%    8,525,000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景
顺长城品质成 其他                  1.07%    7,969,921
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一六零四 其他                  0.83%    6,151,347
一组合
                         上述股东中,何启强、麦正辉是一致行动人,何启强、郭妙波是夫妻关系,新产业公司是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启强、麦正辉控制的公司,黄旺萍是何启强女儿配偶的母亲。除此之外,对于其他股东,公
动的说明                 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6,000,0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
说明(如有)
                         42,8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88,800,000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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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具前瞻性的战略布局,精细化的管理模式,使公司在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对经济民生的巨大冲击时,
表现出强韧的综合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2020年,公司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狠抓项目建设进度,
大力开拓供热业务,精细筹划燃气具制造业务剥离,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双位数的增长,再次创下历
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238.09 万元,同比增长20.98%;营业利润47,102.24 万元,同比增
长15.46%;利润总额为46,914.30万元,同比增长15.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38.19万元,同
比增长18.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新增投产的垃圾发电项目增加了本期业绩;(2)园区集
中供热项目增加规模,增加了公司业绩。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932,813.34万元,较期初增加34.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74,818.31 万元,较期初增加14.10%;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4723元,较去年同期的0.3979元增长18.70%。
     (一)环保业务
    报告期内,环保产业的营业收入为205,323.41万元,对比去年同期增长37.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
的生物质项目投产及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增加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全部通过72+24小时的关键节点,实现了从之前每年只能开建不超过两
个项目向可以同时开建九个项目的跨越,至此,公司已完工并即将进入试运行的项目增至21个。
    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创出了近年来的最好水平;满城项目的供热和发电量均创
下了投产以来的新高;曲江项目已正常投产;茂名项目经过充分的试运行,即将投产;鄄城、明水项目均
已实现了热电联产;宁安、延津、蠡县项目已进行了民生供暖;永城、铁岭、睢宁、阜宁、延津等项目的
供热配套施工正在密锣紧鼓进行中,完工后将实现规模化的商业供热;滑县、新野、郯城的用热招商工作
正在进行时,为2021年新投产项目全面实现热电联产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宾县、松原项目作为刚完工
的新一代高效能机组项目,有望成为公司单位燃料成本最低的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沂水、鱼台等早期运
营项目在去年外部环境欠佳、受异常天气影响等不利条件下,依然创出了良好的业绩,并努力向热电联产
迈进。
    随着国家对生物质热电项目政策的逐步调整到位,去年对存量项目补贴电价的支付比例已较上一年有
大的提高;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投产的永城、铁岭项目均已顺利进入增量项目名录,下半年并网的其他八
个新项目,预期将会陆逐续进入新的增量项目补贴名录,享受补贴电价“新增不欠”支付政策。加上8亿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顺利到账,以及园区供热、垃圾发电项目良好的现金流贡献,并随着大规模建设
的告一段落,公司的财务状况将更加稳健。
    报告期内,国家接连出台多份与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密切相关的政策。从《关于做好可
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0〕29号)、《国务院关于加
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
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3号)等多份文件内容可看出,国家对生物质能利用的鼓励
重点正转向非电领域,生物质能供暖作为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被大力推进,公司生物质热
电联产项目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北方地区清洁供暖”方面均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更具竞争优势,有利
于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提高供热/暖收入。
    报告期内,国家还出台了对生物质发电行业的生存与发展有着广泛影响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
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及其《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该文件明确
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不再
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如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未能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且项目所在地方政府也不给予补贴,或项目向热电联产转型未达预期,将会对项目的收益构成影响。但公
司早期投运的生物质纯发电项目正在向热电联产、以热为主的模式转型,这些存量项目成功转型后,未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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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可以通过供热服务为主去继续生存及发展。同时,正是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合理利
用小时数或运行年限,将不再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这也意味着补贴缺口减少,存量项目每年的补贴支
付比例提高,这将有利于公司近年投产及后续投产项目的持续运营。
     此外,《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
591号)和《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
199号)的出台,规定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完成脱硫、脱硝、除尘环保设施
建设并验收合格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这提高了项目获得补贴的门槛,但
由于上述两份文件还将环境违法与补贴电费挂钩,违规企业或将失去补贴资格,这更有利于改善行业生态,
为合规运行的企业创造更有利的市场环境。公司一贯重视环保设施投入,新规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市场竞争
中更凸显优势。
    (二)制造业
    报告期内,由于新冠疫情对国内消费市场的冲击,使公司内销业务面临巨大压力;疫情在欧美、澳大
利亚等主要出口国的蔓延,对公司上半年出口订单的交付与市场拓展也造成较大影响。对此,公司制造业
务团队积极应对,多措并举,通过下半年的努力,大大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报告期内制造产业的
营业收入为96,914.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8%。
    2020年,公司做出重大战略调整:出售燃气具制造业务。近年来,受贸易壁垒增加及贸易摩擦加剧的
影响,加之国内行业竞争加剧,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燃气具及配套产品实现的营业
收入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96%、53.87%、40.15%和32.07%,逐年降低,总体上对公司营业
收入的贡献处于萎缩状态,而公司环保热能业务(包括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集中供热暨热电联产等节能
减排业务)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对公司营业收入贡献持续增强。燃气具制造业务从公司主营业务中剥离后,
将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公司环保主业,减少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的子公司经营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
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021年,公司将在现有资产规模的基础上,通过精细化管理,做出口碑,树立品牌,努力扩大营运和
管理规模;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引下,在新的政策环境下,抓住机遇,做专做强环保热能业务,保证新项
目按期投产,使公司业绩持续提升,以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厚爱。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经营区域内的电力生产、销售状况及发展趋势:
   (1)生物质发电类-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2020年,全国生物质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962万千瓦,新增并网容量553.6万千瓦,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
项目226.2万千瓦;2020年生物质发电量13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4%,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新增装
机排名前五的省份分别为:河南、山东、黑龙江、江苏、河北等。发电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山东、安徽、
黑龙江、广西、江苏。
    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主要分布于黑龙江、山东、辽宁、吉林、江苏、河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491MW,其中报告期内新增装机容量70MW,在建项目装机容量为260MW,
无新增核准项目。公司已投产的7个项目分别位于黑龙江、山东、辽宁、河南,报告期内,黑龙江区域项
目发电量为49235.16 kWh,同比下降2.33%;上网电量为48501.88万kWh,同比下降3.09%;平均厂用电
率为10.18%,同比增长0.59%;平均利用小时数为8267.50小时,同比增长1.19%。山东区域项目发电量为
71774.96 kWh,同比增长9.65%;上网电量为66053.22万kWh,同比增长9.22%;平均厂用电率为8.10%,
同比增长0.34%;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917.51小时,同比增长10.82%。辽宁区域项目发电量为25687.30 kW
h;上网电量为23566.28万kWh;平均厂用电率为8.55%;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779.00小时。河南区域项目
发电量为19890.30 kWh,上网电量为18192.46万kWh;平均厂用电率为9.06%;平均利用小时数为6299.68
小时。公司原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电力生产正常,新建机组全部通过72+24小时并网运行,将在2021
年陆续进入商业运营。部分机组已开展工业供热和居民供暖,下一步的发展趋势是继续发展工业供热和居
民供暖。
   公司布局建设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区域均是我国农业大省,生物质燃料供给有保障,产业也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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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合了国家秸秆禁烧、雾霾治理和国家精准扶贫战略,随着我国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
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及热电联项目可在用户侧直接替代燃
煤,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2)生物质发电类-垃圾发电项目
    2020年,全国生物质发电新增并网容量553.6万千瓦,其中,垃圾焚烧发电315.0万千瓦。报告期内,公
司垃圾发电业务无新增产能投产,无新增核准和在建项目。目前公司仅在广东区域建设有两个垃圾发电项
目,至报告期末公司垃圾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及已投产装机容量均为54MW。报告期内,广东区域项目发
电量为37728.1万kWh,同比增长35.32%;上网电量为31841.88万kWh,同比增长33.47%;平均厂用电率
为13.53%,同比增长0.54%;平均利用小时数为6851.50小时,同比增长29.25%。这主要得益于2019年下半
年投产的中山市中心组团三期项目的新增贡献。预期该区域项目未来产能、产生效率维持平稳。
    (3)火力发电类-煤电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煤电项目无新增产能投产,无新增核准项目。
    位于河北区域的满城项目和蠡县项目均为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同时利用余热发电。报告期内,蠡县项
目处于试运行阶段,满城项目发电量27028.16万kWh,同比增长3.43%;上网电量为17765.14万kWh,同
比下降6.61%;平均厂用电率为35.86%,同比增长8.65%;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861.17小时,同比增长3.32%。
    满城项目基本满足了所在园区内现有60家造纸企业和1家生产农业资料企业的用热需求,且用热企业生
产稳定、扩产积极性较高,因此项目的供热和发电量也可望随园区企业的扩产得到进一步提升。蠡县项目
位于京津冀地区,截至目前全县燃煤锅炉已全部关停,企业用户也在积极寻求稳定、合格的蒸汽供应,故
集中供热为主要发展趋势,同时居民供暖方面,随着城区的发展建设,供暖面积的逐步扩大,集中供暖为
必然趋势,蠡县项目未来发展可期。
    位于广东区域的茂名项目报告期内处于试运行阶段,本项目为茂名高新区集中供热工程,既是开发区
基础设施项目、也是改善开发区营商环境工程,2021年随着高新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及相继投产,
项目热负荷可望获得同步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热电联产&垃圾
                    2,053,234,064.57 1,405,303,465.96       31.56%           37.33%         43.34%         -2.87%
处理
其中:供电          1,257,232,616.93   942,491,716.27       25.03%           44.32%         49.08%         -2.39%
其中:供热           734,305,654.50    429,050,943.42       41.57%           25.84%         31.32%         -2.44%
其中:垃圾处理
                      58,806,916.60     33,760,806.27       42.59%           49.93%         57.65%         -2.81%
费
户外及取暖用品       674,343,960.50    457,913,132.53       32.10%           -1.27%         -7.64%          4.69%
厨电&阀门产品        294,802,847.36    214,952,939.86       27.09%           -7.88%         -9.60%          1.39%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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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已批准
号),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根据公司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于准则施行日进行以下调整:
本公司将期末符合条件的预收款确认为合同负债,对可比期间数据不做调整。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2020年1月1日余额           重分类
合同负债                        -       31,682,618.05    31,682,618.05
预收账款            33,603,330.05                   -   -33,603,330.05
应交税金            53,526,763.21       55,447,475.21     1,920,712.00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57户,本期注销子公司虞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在本期
新设成立的4家子公司,广东百川管理咨询服务公司、海南格元新能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创尔特
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骏伟电器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21 年 3 月 2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