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5-22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含江苏
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等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度不超过 16,000 万元进行担保,期限一年,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为上海正昀及其子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银华
蒋胤华
舒 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