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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露笑科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5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增加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4亿元的无偿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与发展。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
并且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本次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东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亚宁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之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股东提名李亚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银华




                           蒋胤华




                           舒   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