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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露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8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不调整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
可。
    2、鉴于本次不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估值、发行股份数量、发行后股东持股比例等较原方案均不发生变
化,上述事宜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置入公司,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营业收入规模均有较大幅度地提升,有利于增厚公司每股
收益,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
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不进行价格调整有利于减少
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推动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3、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调整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鲁永、李孝谦
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4、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生触发调价机制
的情形时,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价格进行调整,本次不
调整发行价格相关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银华




                          蒋胤华




                          舒   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