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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丹邦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7-09-01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64,55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3%)的控股股东深
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16,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
股东”)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丹邦投资集团于 2017 年 3 月 4
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若继续实施可能导致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
定且该计划即将到期,丹邦投资集团终止了该减持股份计划。根据自身项目投资
的资金安排,丹邦投资集团作出新的减持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截止本公告日,丹邦投资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 164,556,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03%。
    二、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
    2、减持目的:投资多层石墨烯(量子)碳基柔性太阳能电池项目的需要。
    3、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21,916,8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
    6、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丹邦投资集团首发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 2011
年 0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09 月 19 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的持股比例不低
于 26.0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4、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
也不存在任何担保。
    5、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