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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12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
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改选及增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此次公司董事会提名曹晓龙、张鹏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
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此次公司聘任刘汉玉、曹晓龙、张鹏及张欣为副总经理的议案,提名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
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上述四人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郝玉贵                     傅坚政                   陆竞红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