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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格拉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8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进行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我们在审阅了相关
会议资料并讨论后,现就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
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44.80 万元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郝玉贵                      傅坚政                  陆竞红




                                                    2017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