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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和股份: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4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2 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
事 3 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7年10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7年10月2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二、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现拟将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将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