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4、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至 2019 年 5 月 24 日(星 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 2019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胡正富先生;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 了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151,599,017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41.8204%。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1,376,517 股,约占公司总 股份的 41.7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2,500 股, 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0.0614%。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222,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约 0.06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1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2,500 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14%。(中小 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376,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2%;反对 2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376,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2%;反对 2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6,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反对 2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6,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反对 2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6,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反对 2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6,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反对 2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6,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反对 2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6,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反对 2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6,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反对 2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6,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反对 2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6,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反对 2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6,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反对 2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5%;反对222,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进行了年度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8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等履行职务情况向大会进行 了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内容已于2019年4月27日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刚、骆绍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出新议案和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