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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和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7-04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8,63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陈延、戚鲲文
    咨询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