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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意见2017-07-18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意见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融钰集团”)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广州骏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伯网络”)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融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融钰集团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本次交易的预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

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

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金额依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与交易对方、相关中介机构签订了

保密协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事项

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普峰                     韩光                     于雷




                                                    2017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