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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23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
过认真调研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受让乾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事
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受让乾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
康金融”)部分股权并增资事项能够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
续盈利能力,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
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900 万元受让乾康金融 43.33%
的股权并以人民币 1,500 万元向其增资(认缴乾康金融新增注册资本 170.5 万元,
即 170.5 万元进入乾康金融实收资本,剩余 1,329.5 万元进入乾康金融资本公
积)。本次交易完成后,融钰集团将合计持有乾康金融 51.43%股权,乾康金融
将成为融钰集团控股子公司。
    二、关于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拟进行累计不超过 8000 万元对
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科技”)
2018 年度拟开展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整合相关行业优势资源,实现强强联合,
推动公司金融科技产业发展,提升公司金融科技业务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融钰科技 2018 年度拟以自有资金累计不超过 8000 万元,围
绕金融科技产业链相关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场景下的基于区块链技术,大数
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风险管理服务、精准营销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和信息数
据服务的企业所在行业,寻找优质合作方,成立合资公司 10—15 家。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电
气”)拟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拟申请银行贷款 10,000 万元,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页无正文,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普峰、韩光、于雷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